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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先存先抵”猫腻多 未得房者难收回预存款

来源:网易房产   发布时间:2013-01-24 16:57:14

商品房团购“先存先抵”模式存多重猫腻 不谨慎将人财两空

据*《新闻纵横》报道,团购这个词很多人并不陌生,团购衣服、美食都已经司空见惯。而*近一段时期,不少各种网站推出了商品房团购业务,看得人眼花缭乱,有“存3千抵5万”的,还有“存5千抵7万”的,优惠幅度一个比一个大。

在房价居高不下的*,这样的团购优惠似乎“看上去很美”。但是,情况并非如此。福建省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近集中约谈了几家涉及商品房团购业务的网站,这一举动迅速引发了各界的高度关注。约谈的原因是什么?商品房团购,到底是馅饼,还是陷阱呢?

记者随机打开一些网络媒体的网站,总能在醒目位置找到团购商品房的信息,与一般的团购产品无需缴费、直接*付费不同,团购商品房大都采取所谓的“先存再抵”模式,即先交给网站一些钱,然后由开发商在总房价中抵扣更多钱。“存3千抵5万”、“存5千抵7万”,优惠幅度看似一个比一个大。记者拨通了其中一家网站的商品房团购热线电话:

服务人员:您好!

记者:您好,我在咱们网站上看到有推出团购是吧?

服务人员:是的。存个3千,较高可以抵到7万,并不是刚好就可以抵7万,当然它也不会太少,这个您放心。它高层美宅,因为大小户型不同嘛。

记者:那如果是比如说我交了这个团购费之后,较后没有买到或者不想买了呢?

服务人员:退给你就好了,这个可以退的,这个不会有强卖强卖的形式出现。

然而在城市年轮(中国)机构董事长、厦门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张文彪看来,这样的操作模式存在很多猫腻和隐患:

张文彪:好比说你想买房,你交1万块在他们那边办,这个钱就变成网络公司收走了。然后到开发商那儿就变成他价格上给你优惠,1万抵2万,或者抵3万,开发商等于通过网络公司预收了房款,但这个房款变成开发商转付给网络公司的广告费了,这个量很大啊,100套房子就100万啊。一个就是没保障,万一有的收了钱跑路了,你不就吃亏了。

消费者:没买到房的想拿回预存款困难重重

除了人财两失的风险外,张文彪说,这样做的后果还有抬高房价的可能,受害的*终还会是消费者自己。

张文彪:第2个容易哄抬房价嘛!开发商他就规避了预售的监管,收钱的时候往往还没定价,他就等于提前锁定了客户嘛。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其实客户没有享受优惠,团购的人多,价格他就往上抬了嘛!

团购的一顿饭,不好吃,可以不吃;团购一件衣服不好可以不穿;但是团购楼房,不满意,怎么办呢?退款会容易吗?厦门市民刘先生身边就有不少朋友通过网络媒体团购商品房,有买到的,也有没买到的,他发现,没有买到的朋友,想及时拿回预交的钱困难重重:

记者:你身边的朋友或者你认识的,有没有交了预付款的?

刘先生:有啊,很多没买到的。

记者:钱退得及时吗?

刘先生:不及时,都是名义上说一个月,有可能会更长。比如说我在开盘之前的三个月、半年就开始交钱,它开盘完我没买到,我要一个月以后才能退,他可能有各种名目推脱,主要是它会延期嘛。

它为了笼络住你,因为这些人群是属于网站商业牟利的一个卖点,它的资源,它拿着这些资源才有资格跟开发商谈合作嘛。它转而也会跟你说你这次没买到,我下次还有跟哪个楼盘搞团购,要不你来看一下?这个东西就可以变成无限延长,还可以去找一个又一个楼盘。

记者了解到,这些从事商品房团购的网络媒体,大部分不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没有房地产经纪资质,却承接房地产经纪代理业务、收取服务费用;而且部分网络媒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在项目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发布预售广告,引导消费者办理团购,办理VIP卡,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违反了商品房预售相关规定。

多家商品房团购网站无房地产经营资质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发布预售广告

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向网络媒体所缴纳的信息咨询费、服务费、订金或房款等,自然没有保障,存在退款难、甚至会被卷款而逃等风险。这些现象,引起了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的关注,就在上周五,该局约谈了11家网络媒体,重申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他们整改违规操作。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副处长李桂明:

李桂明:我们强调,这些没有取得房地产经纪资格的这些机构,不得从事包括团购在内的商品房代理销售业务;特别是在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给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应该有明确的委托书,中介机构应该也具有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资质。我们要求这些团购网站下一步抓紧整改违规操作。近期我们也会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这些违法违规的预售行为进行坚决查处。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单位,由预售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已收取的预售款1%以下的罚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没有资格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预售商品房的,由预售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李桂明还表示,如果这些团购网站没有及时整改,将会面临多个部门的联合查处:

李桂明:我们可能将联合税务、银监、工商三个部门,对这些团购网站如果它不整改的话,对它进行查处。

那么,作为购房者如何判断团购楼盘和网站是否合法呢?厦门市国土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要看楼盘有没有取得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楼盘只有立项、设计、建设、进度等各方面符合法定规定,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有些项目还未达到可以销售的条件,一旦购买了这样的房产,万一开发商资金不够,房子建不完,购房者面临的风险就很大。另外,网络媒体一旦收取费用,就带有中介服务性质。购房者一定要认清举办团购的网媒有没有房地产经纪资格。

网购的蛋糕虽美,但却不那么好吃,消费者还需谨慎。不过,光消费者谨慎也不一定能有效。陷阱太多,难免掉进去,因此还得有关部门在执法、监管上多下下力气。厦门房管局这次主动约谈可以说是开了个好头,值得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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