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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积金提取条件,济宁公积金提取流程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3-10-30 09:22:14

许多市民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流程还是不甚了解。办理过程中需要什么材料?一般受理时长是多久?问起来都是一头雾水。下文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济宁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济宁公积金提取流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济宁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头次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2%的;

(七)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绿卡救助的;

(八)终止劳动关系三年以上未就业的;

(九)调动工作并*迁出济宁行政区域的;

(十)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职工被判刑且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因患有重大疾病(本人及配偶患有慢性肾衰、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颅内肿瘤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冠状动脉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济宁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2十三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审核同意后加盖行政公章或单位授权的单位印鉴,由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到管理核心办理审批手续。管理核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第2十四条 符合本办法提取条件的,经管理核心审核批准后,由管理核心划转到财政集中支付账户或单位经费户,职工个人凭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到单位财务部门领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管理核心直接划转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龙卡上。既无单位又无龙卡的,提供能与提取人信息吻合的银行折,核心将资金划转到银行折内。

第2十五条 纳入托管户管理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按上述规定办理。三年仍未再就业的,职工可凭托管手续到管理核心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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