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 小石头:地段还行
- 七七妈:性价比高
- 春暖花开:未来升值空间还是有的
- 阿霞:周末一起约看房呀
- 大头明:售楼处美眉不错,哈哈
虽然防城港公积金已经实施很多年了,但是很多朋友对于防城港公积金提取条件、防城港公积金提取流程知之甚少,甚至有些朋友不知道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白白浪费这项福利,如果你就是其中一员,那就快来学习一下吧。
一、防城港公积金提取条件
4.1.1 缴存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1 离休、退休的;
2 出境定居的;
3非广西籍职工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
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
6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符合本条文提取条件的,在申请提取时,缴存人或其配偶有未还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首先用于归还贷款。
4.1.2 缴存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偿还购建住房贷款本息的;
3 租赁住房租金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4 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
5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
“自住住房”是指缴存人居住其内县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在防城港购建的第2套(次)住房,或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购建的第2套(次)住房,暂列入可以申请办理提取的情形。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含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等),先自付款后提取,在合同约定全部付清房款之日起一年之内可申请办理提取手续。购买一手商品房的付款日早于合同备案日的,以合同备案日作为时间起点;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发票时间作为起点。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在开工2年内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按期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可以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
租赁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支付租金,应自发票日期一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重大疾病是指列入医保保障范围的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及受监护的子女。
二、防城港公积金提取流程
4.3.1 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 缴存人或委托代办人持本规范4.2条规定的证明资料及经单位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当场受理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应符合附录18格式。
2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对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审核、鉴别资料完整、有效;
(2) 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件与本人相符,且有关信息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记载信息一致;
(3)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填写完整、准确,鉴章齐全、清晰。
3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核心将资金转至提取人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提取人的银行存折或公积金缴存卡,不得支付现金。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应将申请资料退回缴存人,并告知不予提取原因。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签署确认提取行为、提取金额、个人账户处理形式和办理提取时间等。
4.3.2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支付凭证,登记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建立缴存人提取信息库,记载有关提取信息,如购房提取的,需记载所购住房座落地址、幢室号等。
4.3.3 单位不为缴存人出具提取证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可直接受理申请,根据本规范4.3.1条的2-3款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了解单位不为缴存人出具提取证明的原因,必要时可向缴存人单位了解相关情况,符合提取条件的,应予办理提取手续。
4.3.4 集中封存账户中的缴存人符合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核心直接受理缴存人的申请,按本规范4.3.1条中的2-3款办理审核手续。
4.3.5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建立提取业务复核岗位,对提取资料、提取业务处理情况进行复核。
4.3.6 提取申请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提出复议,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接到复议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3.7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需定期或不定期对提取业务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采取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及时收回,并记录作为办理贷款时判断职工信用程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