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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积金提取条件,中山公积金提取流程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3-10-30 14:23:32

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法律严格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公积金贷款也成为众多购房者的一个新房梦,那么在房价高企的*,中山公积金提取条件需要符合什么要求?中山公积金提取流程又是怎样的呢?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一、中山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中山、*迁出中山、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工资收入30%以上(含30%)的、外市*职工租住中山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10)职工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付款购买自住房支取公积金,支取额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在购房发票或付款收据开立日起一年内只支取一次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中山、*迁出中山、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工资收入30%以上(含30%)的、外市*职工租住中山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10)职工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付款购买自住房支取公积金,支取额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在购房发票或付款收据开立日起一年内只支取一次。

二、中山公积金提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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