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吉屋网 >楼市资讯 >晋城公积金提取条件,晋城公积金提取流程

晋城公积金提取条件,晋城公积金提取流程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3-11-02 10:51:59

虽然晋城公积金已经实施很多年了,但是很多朋友对于晋城公积金提取条件、晋城公积金提取流程知之甚少,甚至有些朋友不知道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白白浪费这项福利,如果你就是其中一员,那就快来学习一下吧。

一、晋城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三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或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五)单位破产、解散、撤销的;

(六)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3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七)非晋城*,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九)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

(十三)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

第四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住房公积金帐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以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的;

(三)小修、中修、维修及装修自住住房的。

二、晋城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2十六条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晋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晋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

第2十七条 职工持经过单位核实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提取。

第2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受理后,对符合提取条件的,经核准后予以办理。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买房交流群-62群(337)
  • 森:时代倾城怎么样,值得买吗?
  • 时光机:挺不错的啊
  • 随心:现场有优惠活动,可以去看看
  • 随心:现场有优惠活动,可以去看看
  • Lucas:周边环境还可以
  • 小鱼鱼:值得入手
  • 贤:我老婆挺喜欢的
3119人正在热聊楼市
热门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