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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兰州,只要谈及买房,大多数购房者都会比较关注公积金贷款问题。其中关于兰州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兰州公积金贷款流程怎么走、兰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等问题购房者反应比较强烈。下面小编就和购房者一起来探讨一下买房中会牵扯到的公积金贷款问题。
一、兰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七条 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用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八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职工(以下简称借款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信用;
(三)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四)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五)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六)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七)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八)能够提供管理核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九)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已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其配偶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和财产共有人;确有例外情况的,借款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手续并经管理核心确认。
二、兰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条 单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按照下列原则予以确定:
(一)根据还贷能力确定贷款限额;
(二)根据房价的一定比例确定贷款限额;
(三)根据抵押物(或质押物)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贷款限额;
(四)根据综合情况确定贷款较高限额。
前款规定的贷款限额及其计算方式,由管理核心具体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限额,应当自确定之日起5日内,由管理核心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后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购买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0年;
(三)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但贷款期限在10年以上的,可以放宽至法定离(退)休之后5年以内;
(四)用凭证式国债、银行存单质押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存单的*近到期日。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度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三、兰州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2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申请和审批,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资信资料和规定的购房资料,向管理核心提出借款书面申请:
(二)管理核心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购房行为、担保落实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评估:
(三)管理核心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经管理核心审查批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办法第2十一条的规定签订相关合同。
第2十四条 管理核心收到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权证或凭证副本后,签发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通知单,向委托银行划拨委托贷款资金。
委托贷款资金到位后,委托银行为借款人在本行开立还本付息账户,并为借款人办理支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