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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公积金提取条件,三亚公积金提取流程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3-11-06 15:08:35

许多市民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流程还是不甚了解。办理过程中需要什么材料?一般受理时长是多久?问起来都是一头雾水。下文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三亚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三亚公积金提取流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三亚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七条 职工符合以下部分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签订购房合同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的。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装修自住住房的。

(四)属于中低收入家庭房租占家庭收入比例30%以上的。

(五)租住保障性住房并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的。

(六)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的。

(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购买、偿还、租住保障性住房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的,除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外,还可以使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偿还贷款本息、房租、物业管理费、大学学费、医疗费用以及处理事故、消除灾难费用。

第八条 职工符合以下销户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境定居的。

(三)农业*的从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六)调动工作转移公积金的,须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转入新工作单位为其开设的公积金账户内的。

二、三亚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2十三条 职工到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分支机构领取或从核心网站上下载《审批表》。

第2十四条 职工持提取所需材料及填写完整的《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初审,单位对《审批表》和所提供材料核实无误后,在《审批表》上作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已注销的不需提供单位意见)。

第2十五条 职工备齐材料后送分支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第2十六条 分支机构经办人员对职工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规定的资料予以登记受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资料退回。

第2十七条 经分支机构审批准予提取的,分支机构在3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内将提取额直接以转账方式划转至职工单位基本账户或职工个人储蓄账户或职工住房公积金专用卡。

第2十八条 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由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职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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