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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贷款额度,湘潭公积金贷款流程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3-11-06 16:59:00

在湘潭,只要谈及买房,大多数购房者都会比较关注公积金贷款问题。其中关于湘潭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湘潭公积金贷款流程怎么走、湘潭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等问题购房者反应比较强烈。下面小编就和购房者一起来探讨一下买房中会牵扯到的公积金贷款问题。

一、湘潭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四条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翻建、大修私房资金不足的产权人(包括共有产权人)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贷款:

1、 在湘潭按时、足额交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继续正常交缴;

2、 具有真实、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买二手房或异地购房须产权过户后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建造(大修)自住房须具有整套报建手续(或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及施工预算;且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间不超过一年;

3、 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费用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以此作为首期付款;

4、 有良好信誉和稳定职业收入,并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 未到法定退休年龄;

6、 有核心认可的财产抵押或质押,并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7、 同意选择本办法规定的贷款偿还方式。

第五条 贷款申请人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贷款。

第六条 贷款申请人必须自补缴之月起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单位开户后一次性地补缴申请人壹年住房公积金的,不属于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湘潭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七条 借款人夫妇单方(含未婚)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较高10万元;双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较高15万元。其贷款额度加上支取住房公积金存款额不得超过所购、建新自住房价款的60%(借款人夫妇单方<含未婚>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不得超过50%);购买二手房、大修自住房价款的50%(借款人夫妇单方<含未婚>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不得超过40%)。同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或质物价值的80%。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比例足额交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相应核减。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贷款额度较高10万元。

第八条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及家庭实际情况确定,*长期限20年;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第九条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一月一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三、湘潭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贷款办理程序:

1、 借款人向核心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如下资料和证 明:

⑴借款人夫妇和贷款抵(质)押物所有人夫妇的身份证及婚姻状况证明(未婚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

⑵真实、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契税完税凭证),或建造自住房的整套报建手续及施工预算;以及购买、自建、大修住房总价首期付款凭证;

⑶借款人申请贷款前三个月家庭收入证明;

贷款抵(质)押物权证;

⑸核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2、 核心对借款申请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抵(质)押物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并根据住房公积金年度使用计划进行贷款审批;

3、 借款人、核心、委托银行签署《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贷款合同》,借款人办理抵(质)押物登记(止付)手续;

4、 核心拨付贷款资金,由委托银行转款至借款人提供的收款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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