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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商品房限购令细则 本市户籍限购第3套房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6-07-05 14:10:06

2011年3月2日,姑苏商品房限购令细则出台。

姑苏新版“商品房限购令”要紧实质:本市户籍住户在郊区已有一套住宅的限购一套。已拥有两套及住宅的停息在本市向其售房。非本市户籍住户能够供应自购房之日起两年内,积累交纳一年社保或者纳税证明的,限购一套住宅,假如已经拥有一套及住宅,停息在郊区向其售房(只限郊区限制内)。

通稿全文:

经市当局研究决议,从克日起调整郊区住宅限购门径。具体规定:

1、暂定在郊区已有1套住宅的本市户籍住户家庭、能供应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交纳1年个人所得税交纳证明或社会保障(城镇社会保障)交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住户家庭,限购1套住宅(含定销商品房、危旧房小区改革配建商品住宅等以外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下同)。对在郊区已拥有2套住宅的本市户籍住户家庭、拥有1套及住宅的非本市户籍住户家庭、不克不及供应2年内在本市累计交纳1年个人所得税交纳证明或社会保障(城镇社会保障)交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住户家庭,停息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限购规定购房的,不予打点产权挂号手续,并由其承担响应的经济和司法责任。

2、住宅城乡建设局部应经过商品房出售、存量房生意网上经管系统进行限购提醒,并按照限购请求完美住宅生意合同(契约)花样文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掮客机构该当严厉履行限购规定,不得违反限售规定进行房地产出售、掮客营业;在签定住宅生意合同(契约)时,该当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照实填写家庭住宅信息,查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资料(对非本市户籍住户家庭购房的,还应查对纳税或社会保障交纳证明)。对未严厉核实购房人采办资格、违规签定住宅生意合同(契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掮客机构,照章严厉处理。

3、调整完美商品房出售价钱申报轨制,将申价钱格由本来三个月内不得调高,调整为本年年内原则上不得调高。

姑苏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

二O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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