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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住宅公积金提取要具备的前提有哪些?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6-07-12 13:15:06

济宁住宅公积金提取要具备的前提有哪些?

职工有景象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宅公积金:

(1)购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

(2)了偿自住住宅贷款的;

(3)正式退休的;

(4)完全损失歇息能力,并与单位停止歇息关系的;

(5)出境假寓的;

(6)在本市无具有产权自住住宅,且房租超越合营栖身家庭成员人为收入规定比率的;

(7)因工作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创造住宅公积金个人账户的;

(8)享用城市住户较低生涯保障并需付出房租或者财产费的;

(9)赋闲或者与单位解除歇息关系两年,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10)非本市*在本市务工,且与单位解除歇息关系并分隔本市的;

(11)兴起或者被公布兴起的;

(12)公积金管委会一定的其他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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