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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住宅公积金贷款管理举措是什么?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6-07-14 12:20:07
枣庄住宅公积金贷款经管举措是什么 总 则 第1条 为增强和尺度个人住宅公积金贷款经管,保证住宅公积金合法、安全、有效地使用,丰裕表示住宅公积金个人所有、集结经管、合作使用的特征,实在呵护借贷两边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住宅公积金经管条例》、《中华国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国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国民银行《贷款公则》、《个人住宅贷款经管举措》等司法、律例规定,连络我市实际环境,制订本举措。 第2条 本举措合用于在枣庄市住宅公积金经管核心及所属经管部、分核心(简称市核心)申请并管理个人住宅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身(简称乞贷人)、配头、担保人、各受委托国有商业银行(简称受委托银行)、市住宅置业担保公司(简称担保公司)及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本举措所称个人住宅公积金贷款(简称贷款),是指按《住宅公积金经管条例》规定,个人及地点单位与市核心已成立住宅公积金平居缴存关系,按月平居缴存住宅公积金的乞贷人,在本地或异地购置具有所有权的经济合用住宅、普互市品住宅、商品住宅或二手住宅,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住宅,或为父母、后裔购建具有所有权的住宅,以其所购建具有所有权的住宅或其他房屋动作典质、以担保公司为其担保并承担了偿贷款本息连带责任,或由第三工资其贷款供应保证并承担了偿贷款本息连带责任,申请以住宅公积金为资原本历的贷款。 第四条 市核心为枣庄市行政地区内住宅公积金贷款的主管部门,依照国度有关规定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和谈,懂得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委托受委托银行具体管理贷款发放、结算和了偿手续。 第五条 市核心负责编制贷款成本使用规划及履行环境的报告,查看核准贷款。依照有关规定向受委托银行划拨贷款成本,负责贷款的核算。监视查抄受委托银行管理贷款发放、结算、经管、收受接收等环境。贷款收入归市核心所有,贷款风险由市核心承担,市核心按国度有关规定向受委托银行付出手续费。贷款营业收入和支出的经管,依照财政部《住宅公积金财政经管举措》(财综字【1999】59号)履行。 第六条 市核心贷款营业接收省级监管部门、市级财政、审计、国民银行的监视经管和全社会住宅公积金缴存人的监视。 第2章贷款请求 (一) 具备前提: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枣庄市城镇常住*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牢固的职业和收入,赞成市核心对个人信誉进行查证,个人信誉超卓,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4、乞贷人及地点单位已与市核心成立平居的住宅公积金缴存关系,缴存比率各不低于5%,并按月平居缴存住宅公积金一年。乞贷人及配头没有为他人住宅公积金贷款供应担保。 5、乞贷人已签订真实、合法购建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购置经济合用住宅(建筑面积60平方米高低),已拜托购房总价款15%的*款;购置普互市品住宅(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已拜托购房总价款20%的*款;购置商品住宅(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已拜托购房总价款30%的*款。购房合同商定的较后一次交款时刻距申请贷款日不跨越十二个月,并同时供应付款收据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二) 核心支撑 1、职工在我市购置自住住宅,且已在市核心受委托银行管理个人住宅贷款,贷款还没有还清、所购房屋已管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该房屋所有权做典质,委托担保公司做典质担保,可以管理商业银行住宅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转贷成本直接用于结清商业银行贷款。 2、职工在我市购置自住住宅,阶段性不具备住宅公积金贷款典质担保前提的,以该房屋所有权做典质,委托担保公司做全程担保,可以申请管理按揭体式格局公积金贷款。 (三) 必须提交: 1、担保公司担保:乞贷人以市核心和担保公司否认的具有有效产权的住宅作典质,与担保公司签订《典质合同》,担保公司为乞贷人供应本息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2、信誉担保:乞贷人提出与市核心成立住宅公积金平居缴存关系、有充满代偿能力的第三人动作保证人,保证工资乞贷人供应本息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3、在贷款期内,担保人原则上不成撤换。如担保人失担保资格,乞贷人应在一个月之内向市核心提出撤换担保人申请,经市核心赞成后,由乞贷人、担保人共同到受委托银行管理变换担保手续。 (四) 契合前提: 1、乞贷人、配头的住户身份证、*本或其他有效身份、关系证明和居留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为其父母或后裔购房等环境,要供应有效证件或户籍地点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真实、合法购建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在本市或异地购置经济合用住宅、普互市品住宅、商品住宅,供应市级建设、工商主管部门派合监制的经济合用住宅、商品住宅生意合同原件。其合同实质必须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住宅买卖信息一致,合同文本必须经购房地点地建设主管部门鉴证,同时供应购房预付款收据或全额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购置二手住宅,供应经房产买卖主管部门核准的生意契约、过户有关税费发票、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置二手住宅,在管理过户手续前申请贷款的,需经住宅置业担保公司担保,提交担保证明文件。 (三)购置回迁住宅,供应经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回迁和谈,补缴差价房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建造、翻建住宅的,应供应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落成规划查收合格证》、与动工单位签定的建筑工程动工合同、工程决算和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翻建住宅还应供应原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大修住宅的,应供应房屋产权证、与动工单位签定的建筑工程动工合同、工程决算、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的担保、保证资料。 5、乞贷人、配头的住宅公积金账号。 6、乞贷人、配头收入证明和市核心请求供应的其他文件或资料。乞贷人配头进行个别经营的,供应上年度完税证明。 第三章贷款原则 第十一条 较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贷款具体额度,按照乞贷人、配头的住宅公积金现有余额、购房性质和总价款、采取的担保体式格局、真实收入前提评比。应同时契合限额尺度: 1、较高贷款额度不跨越乞贷人、配头住宅公积金现有余额的20倍; 2、乞贷人购置经济合用住宅,较高贷款额度为购房总价款的85%;乞贷人购置普互市品住宅,较高贷款额度为购房总价款的80%;乞贷人购置商品住宅,较高贷款额度为购房总价款的70%。 3、典质担保和信誉担保体式格局。 (一)采取担保公司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向市核心出具《住宅公积金贷款典质担保书》,申请贷款额不跨越典质担保额。乞贷人、配头的住宅公积金现有余额要达到申请贷款额的5%,此部门余额在贷款期内给予冻结。 (二)采守信誉担保的,乞贷人、配头的住宅公积金现有余额要达到申请贷款额的5%、且连同保证人的住宅公积金现有余额要达到申请贷款额的20%,此部门余额在贷款期内给予冻结。在贷款期内,乞贷人、配头、保证人的住宅公积金缴存额与现有余额之和不低于申请贷款额。 第十二条 贷款刻日为1-30年。贷款具体年限,按照乞贷人、配头的真实收入前提、现丰岁数进行评比。应同时契合前提: 1、乞贷人贷后的月还款额,原则上*小不低于乞贷人、配头月真实收入算计的30%,较大不高于乞贷人、配头月真实收入算计的50%。 2、贷款年限不得跨越乞贷人的法定退休岁数向后耽误五年。 第十三条 贷款利率按中国国民银行规定利率履行。 第四章贷款查看 第十四条 乞贷人持有效购房合同和预交款收据或发票,到市核心付出申请管理贷款的有关资料,按照请求照实填写,经地点单位盖章后,向市核心提交贷款申请。 第十五条 市核心对乞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查询拜访、核实,一定证件统统、资料真实、实质完整尺度、合法有效。 1、对开发商及工程项目等资信环境进行查询拜访、考查。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法性。 (二)住宅生意合同的真实性。 (三)住宅建设项目应具有国有地盘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盘开发许可证、地盘经营许可证、住宅出售(预售)许可证。 2、查看拟典质的房产的权利能否契合《中华国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确认典质物的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赞成典质的证明。由担保公司管理典质担保手续。市核心对担保公司日常经营环境和财政环境进行监管,保证供应担保合法、合规、有效,保证贷款成本安全。 3、考查担保人的担保额和能力。担保人必须是我市规模内有牢固职业、不变收入且在市核心平居缴存住宅公积金,本身没有住宅公积金贷款,也没有为他人住宅公积金贷款供应担保,有能力并自愿为乞贷人了偿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 4、考查乞贷人、配头的身份、收入和住宅公积金缴存环境及现有余额等。 第十六条 对存留环境和成绩的申请贷款,市核心均不予受理: 1、欠缴住宅公积金6个月的。 2、没有充满还款能力、或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实、或供应担保前提不契合规定的。 3、供应子虚购房合同、或已在商业银行管理购房价款70%贷款的。 4、对同一乞贷人及配头在周围年度内,多次申请贷款的、或乞贷人之前使用贷款时存留违约行为,再次申请贷款的。 第五章贷款发放 第十七条 市核心依照两级考查、集结审批体式格局管理贷款,在收到申请资料10个工作日内告知乞贷人能否管理。经审核准予贷款的,市核心向受委托银行出具“委托贷款告诉书”,向乞贷人发出管理告诉;在同一时刻内,对不契合贷款前提的,向乞贷人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 受委托银行按照市核心开具的“委托贷款告诉书”与乞贷人、配头、保证人签订《乞贷合同》、《保证合同》等。合同签订后,受委托银行将贷款成本划入经市核心确认的建设主管部门公用监管账户、担保公司账户或乞贷人账户。 自市核心下达“委托贷款告诉书”之日起,乞贷人一个月未与受委托银行签订《乞贷合同》的,视为自动抛却贷款。 第六章贷款了偿 第十九条 受委托银行应将住宅公积金贷款动作自营性贷款增强经管,按乞贷合同商定,按时收回贷款本息。乞贷刻日为一年的,贷款到期一周之前,受委托银行该当向乞贷人发了偿本付息告诉。对乞贷刻日一年实施按月还款的,要依照乞贷合同商按时刻及时收*息。受委托银行在收到乞贷人了偿贷款本息的当日或第2天开具“住宅公积金贷款还款单”,将金钱划到市核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宅公积金账户。 第2十条 乞贷人平居了偿贷款半年后,可以申请部门或所有提早了偿贷款。 第2十一条 乞贷人按期自行还款;乞贷人委托提取使用住宅公积金还款。 1、乞贷人按期自行还款。乞贷人依照乞贷合同商定,于每月还款日前将金钱存入个人还款账户自行还款。 2、乞贷人委托提取使用住宅公积金还款。 (一)委托逐月提取住宅公积金还贷。乞贷人自行管理首期平居还款,自还款期第2月起委托市核心管理按月提取其住宅公积金贷后新增余额了偿贷款营业。乞贷人住宅公积金不服常缴存、或不服常了偿贷款的,委托自行中断。 1、夫妻两边住宅公积金月缴存额大于月还款额,可以在管理贷款同时与市核心签订委托书,委托市核心自还款期第2月起按月提取其住宅公积金贷后新增余额中大于月还款额的十元整数部门,划入个人还款账户,用于按月了偿贷款。 2、夫妻两边住宅公积金月缴存额小于月还款额,可以在管理贷款同时与市核心签订委托书,委托市核心自还款期第2月起按月提取其住宅公积金贷后新增余额中十元整数部门,划入个人还款帐户,所有用于按月了偿贷款。不足部门由乞贷人按时自行补足。 (二)委托一次性提取余额还款。乞贷人平居还款半年后,请求提早还清贷款的: 1、乞贷人、配头的住宅公积金现有余额大于还款本息额的,可以委托市核心一次性提取其住宅公积金现有余额中大于还款本息额百元整数部门,划入个人还款账户,所有用于提早结清贷款。 2、乞贷人、配头的住宅公积金现有余额小于还款本息额的,可以委托市核心一次性提取其住宅公积金现有余额中百元整数部门,划入个人还款账户,所有用于提早结清贷款。不足部门由乞贷人提早自行补足。 第七章贷款清理 第2十二条 发生环境之一时,市核心、受委托银行和担保公司有权请求乞贷人提早了偿部门或所有贷款。 1、乞贷人违反乞贷合同规定的。 2、乞贷人不克不及按期了偿贷款本息延续跨越3个月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6个月的。 3、乞贷人将贷款挪作他用,转借他人或违约使用的。 4、乞贷人供应的资料证明不真实的。 第2十三条 呈现环境之一时,市核心、受委托银行和担保公司有权照章措置乞贷人的典质物,市核心可以从乞贷人、配头、共同还款人及担保人住宅公积金账户中扣款,直到扣清为止。 1、乞贷人不按乞贷合同商定了偿贷款本息延续跨越3个月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6个月的,或贷款期满乞贷人未依约了偿本息,担保人未能履行担保和谈的。 2、乞贷人在还款期内兴起、公布兴起、公布失落或损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续人、受遗赠人或继续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乞贷合同的。 第2十四条 典质权人拍卖、变卖典质物所得金钱扣除有关费用和税收,了偿其债权,不足部门由乞贷人或担保人负责了偿;残剩部门退还典质人。 第2十五条 受委托银行应按月向市核心报送贷款发放、收受接收等有关数据,按期查对账目。对于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乞贷人过时未了偿贷款本息跨越3个月的,该时代发生的贷款本息由担保公司代偿;跨越6个月的,所有贷款本息由担保公司一次性足额偿付。对于信誉担保的贷款,乞贷人过时未了偿贷款本息跨越3个月的,受委托银行要及时催收,催收未果的,按所签订合同的有关规定向国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国民法院强迫其履行了偿贷款义务。诉讼等相关费用由市核心垫付,由乞贷人承担。 第八章贷款细则 第2十六条 乞贷人违反贷款合同规定,可采取违约措置体式格局穷究违约责任: 1、提早收回部门或所有贷款。 2、过时本金计收罚息。 3、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措置典质物。 5、提起诉讼。 第2十七条 保证人失担保资格和能力,或担保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崩溃清理时,房屋典质权转移给受委托银行,由受委托银行告诉乞贷人在一个月内从头签订典质合同或变换担保人,并从头管理担保手续,同时汇总环境报市核心。 第2十八条 乞贷合同当事人所有一方,请求解除或变换合同的,必须经合同各方商谈赞成,照章签订变换和谈,在变换和谈签订生效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乞贷人或保证人按合同规定了偿所有贷款本息后,其被冻结的住宅公积金给予解冻,其典质物给予返还,《乞贷合同》、《典质合同》、《保证合同》同时停止。 第九章档案经管 第2十九条 成立健康档案经遏轨制。所有贷款档案资料由市核心和受委托银行各保留一套,受委托银行在与乞贷人签订合同并管理成本划拨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乞贷合同》、《典质合同》、《保证合同》报送市核心。市核心和受委托银行要为每位乞贷人创造账户,并将乞贷人、配头、保证人的根基环境等信息输入市核心贷款经管系统,增强经管。 市核心和受委托银行应将所有合同文本和乞贷人供应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于办结贷款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归档,保留至贷款还清日耽误五年。贷款档案资料借阅、销毁等要成立挂号报批轨制。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 本举措由市核心负责诠释,实施细则由市核心负责制订。 第三十一条 本举措自下发之日起试行,之前本市有关贷款规定与本举措纷歧致的,以本举措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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