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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住宅公积金提取前提有哪些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6-07-14 14:30:06

很多职工都交纳有住宅公积金,但是对于住宅公积金的提取,很多人其实不清晰!为山东济宁住宅公积金的提取前提!看看你能否契合前提吧!

职工有景遇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宅公积金帐户内的保存余额:

1、采办、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损失歇息能力,并与单位停止歇息关系的;

4、*迁出地点市、县或者处境假寓的;

5、了偿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越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率的。

按照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宅公积金的,该当同时注销职工住宅公积金帐户。

职工消亡或者公布消亡的,职工的继续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宅公积金帐户内的保存余额;无继续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宅公积金帐户的保存余额纳入住宅公积金增值*。

职工提取住宅公积金帐户内的保存余额的,地点单位该当给予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该当持提取证明向住宅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提取住宅公积金。住宅公积金管理核心该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议,并告诉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打点付出手续。缴存住宅公积金的职工,在采办、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时,可以向住宅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住宅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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