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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房产有哪些影响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6-08-09 20:17:07

婚姻法解释:

一、对夫妻房产大致上有这样的规定: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其实离婚后大多数的话题都离不开房子,比如离婚后房子到底归谁、婚前买的房子现在到底谁能拥有、到底是怎么分配房子的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层出不穷。下面就由我来带领大家一起来解读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相信你一定可以从*到你想要了解到的东西。

 

不动产归属权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有明确的规定指出,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财产应当归于产权等级方所有,这也是为了公平起见,避免出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获得的时间来划分而出现的不公平现象;两个人维系的婚姻破裂的时候,双方都希望能多得一点,所以这时候就需要法律的制约了,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正好弥补了这个空缺。

 

婚前房产权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在婚前也有明确规定的。如果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将买卖房屋的合同履行完毕了,那么房屋就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了,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房屋财产确定为个人财产是比较公平的。但是如果房产在婚后有增值现象,考虑到另一番的参与,离婚后将会对另一方给予一定的补偿,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人性化的。

 

已卖房产处理

那么要是出现的意想不到的情况,比如说,一方将房屋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卖给了第三方,这该怎么办呢?新婚姻法关于房产也是有明确说明的,新婚姻法显示只要第三方买方的时候是善意的购买;在支付的时候合适合理的对价;并且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在这三种情况下,法院是不支持追回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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