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非房主签定租房和谈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6-08-10 10:00:07
问:我本来签了一个6个月的房租和谈,现在刚3个月,房主叫我们搬出去,并说这房子产权不是他的,是他父亲的名字,这和谈是取消的。对于这类环境,在功令上我是否是没有所有权益可以维护?也得不到所有抵偿?请各位达人帮协助。很急。
答:若非产权人签订租借和谈的且未经过产权人书面委托或授权的,该合同属无效合同。但构成棍骗罪的要件可告发至所属派出所备案,同时在刑事判罪时附加民事责任进行诉讼申请,请求抵偿房钱及由此发生的其余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