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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龙飞:时代倾城户型采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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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3日,宁波市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贷款及提取的相关策略,又迎来一次调整。采办二套房(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比率降至20%,二手房则同时降至30%,改良型购房者再获策略暖风。据悉,新政从12月1日起正式起头施行。
调整购房贷款*款比率:
缴存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宅并已结清响应购房贷款(含住宅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为改良栖身前提再次申请住宅公积金贷款采办第2套自住住宅的,商品住宅贷款*款比率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二手房贷款*款比率从不低于40%调整为不低于30%。
调整异地购房及还贷提取策略:
缴存职工,在浙江省内异地购房及还贷提取住宅公积金营业,依照宁波市行政区域内购房及还贷提取住宅公积金策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