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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6-09-05 21:35:52
(一)出租方应当准备的文件:
1 房地产产权证(或者类似的文件)
2 如果房屋是共有的话,还需要得到共有人的授权
3 如果是二房东的话,需要得到大房东的书面转租同意书或者原租赁合 同中有转租条款以及原租赁合同复印件。
4 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 如果签约时不能带公章或者合同章的,需要提供加该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二) 承租方应当准备的文件:
1 法人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准备身份证复印件
2 如果签约时不能带公章或者合同章的,需要提供加该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 中介公司应当准备的文件:
1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制作的《房屋租赁合同》、《承包合同》或者《联营合同》2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贰份
租房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以下方面:
  1、各项费用要明确。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较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2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3、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5、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这也是双方应核心考虑的问题,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6、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7、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8、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9、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较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现破损,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其实很重要。在签租房合同时,还要明确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变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语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签半年合同,防止房东中途提高价格。
  10、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其依据是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区__号楼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___月初/每季___季初/每年___年初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1、房屋租赁合同中要包含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

  当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对于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来讲,如果是当地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如果是外来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公安部门发的暂住证;企业事业单位须持有《营业执照》;非企事业单位的其他组织如机关、团体、部队等须有县以上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有效证件。房地产租赁当事人必须符合上述资格限制,才能签订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注明标的物,也就是所出租的房屋。

  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 
及设施状况。对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价值或是用于居住,或是用于商业目的,因此房屋处于适用的状态是对房屋的*基本要求之一,所以签订合同时必须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这是因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发生纠纷时区分双方责任的前提。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内的毁损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碍了承租人依约使用房屋时,出租人还有义务修缮房屋,这些补救措施的标准通常应为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状况。

  3、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注明租赁用途。

  即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由于租赁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赁价格也会不同,所以,租赁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必须定清写明的问题。

  4、房屋租赁合同中应约定租赁期限。

  租赁有期限限制,这是房屋租赁与房屋转让的重要区别。明确租赁期限的法律意义在于:

  (1)期限届满,承租人有义务将原房屋退还出租人;

  (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应当有“必须收回”的理由,并且征得承租人的同意,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做好 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

  (3)因买卖、赠与或继承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如原租赁合同未到期,则原合同对承租人与新房主继续有效;

  (4)承租人为一人时,如其在租期内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办理更名手续。

  5、房屋租赁合同中应约定具体租金。

  (1)住宅用房,租金的标准应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房,租金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议定。

  对私有住宅租金,《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有更为详细的规定:私有房屋租赁,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租金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不得任意抬高。租金的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体日期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6、房屋租赁合同中应约定房屋的修缮责任。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项义务,指的是出租人在整个出租期间对房屋有进行必要修缮的义务。所谓必要即指:房屋必须使承租人能够依双方约定使用并*。修缮的范围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属于出租人修缮范围的设备。

  7、房屋租赁合同中应约定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的法定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1)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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