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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直更名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6-09-06 15:47:56

众所周知,在二手房市场,买卖交易税费转嫁给购房者,几乎成为行业潜规则。近年来,随着二手房交易税费的增加,买方的购房成本也随之增加。因此,网络上“免税”房源广告的出现,颇受购房者关注,点击量颇高。面对如此多诱惑,二手房直更名风险都有哪些呢?

购房合同备案 无法“直接更名”。不过,行业人士随后表示,从理论上来分析,还可能存在另一种情况,即广告中所说的“可直接更名,免税费”。据介绍,此类情况为,原买家购买了一手房源,与开发商签订了协议,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要出售该房产,并且开出了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而原买家或经纪人在推介房源时表示,如果有购房者看中该房源,双方可签订一份协议,再由新买家与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协议并办理更名。“如果确实如此,倒是可以不用缴纳二手房交易税费。”但是行业人士同时表示,此类情况基本不存在。其原因主要为,原业主购买一手房时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开发商一般会及时送到房管部门备案,而按照规定,买卖合同已经备案,就不能办理更名手续。行业人士认为,既然无法直接更名,那么便不存在免税费的问题,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此类房源尚未取得产权证,即便是按照二手房交易流程买卖,也无法办理正常的过户交易。

“直更名”没那么简单,纠纷警钟已敲响。“直更名”一般针对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或尚未交付的新房,购房者将购房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整体转让给买受方,开发商注销原合同,与买受方重新签订合同,为买卖双方省下部分过户费。但此类交易的风险也不小,日前,常熟法院就调解了一起“直更名”引发的房产纠纷。原来,陈某几年前在常熟购买一套房产,因一直未交付,仅办理了网签。去年7月,陈某将房产出售给周某,两人与中介公司签订协议,周某交付陈某定金3万元。当年8月,陈某向开发商申请退房。周某再次交付陈某购房款11万元,交付开发商购房款34万元,开发商出具收据载明周某认购房屋。此后,周某一直未能办理“直更名”手续,遂将陈某、中介公司、开发商同时告上法庭,要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中介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被告三方均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开发商提出,必须先由陈某还清按揭贷款,然后才能撤销原合同。后经调解,多方达成一致:解除中介协议,周某支付中介费用1000元;陈某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继续履行;陈某返还周某定金及购房款14万元;开发商返还周某购房款34万元;陈某、周某、中介公司相互之间不再追究违约责任。

操作不规范,交易风险大。“这种直更名的交易方式,听起来确实有利可图,但实际上是并不规范的操作。”对此,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唐曦律师表示,对购房者一方来讲,这样的交易存在着太多隐患,要特别谨慎。因为在具体交易过程中,由于卖家没有房产证,不能确认其是否真正具有房产资格,此时买家很容易受到欺诈。而在购买时,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与一般的二手房交易不同的是,以直接更名方式过户的整个流程看不出是买卖交易,因此当双方产生分歧而不可协调时,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较困难。

此类房源还存在风险。游健文表示,更名被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多数开发商也坚决杜绝此类现象,那么即便是原房东与业主私下达成买卖协议,开发商也不会配合办理更名手续,而主管部门更是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进而导致交易失败。如果出现交易纠纷,开发商概不负责,而购房者则要承担更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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