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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改革有什么重要的意义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6-09-06 22:10:57
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社会管理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形成了以非农业和农业*区分城乡居民为主要特征的户籍管理制度,曾在加快工业化、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流动人员增多,迫切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回应社会期待、顺应发展要求,国务院今年7月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意味着对人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制度的全面改革正在加速,必将有力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促进社会公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许多农业转移人口长期在城镇稳定就业,但难以在城镇*,不能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改革传统户籍管理制度,统筹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和发展,将使更多城乡居民享受日益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好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拥有更好的社会保障和发展机会,促进社会公平。

促进经济增长。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将促进劳动力加速从低效率的农业部门向城镇高效率的二、三产业转移。一方面,这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另一方面,大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之后,消费倾向和消费结构将发生变化,购买力和对工业品的需求将大幅提升,可以形成巨大的消费需求,同时还会产生基础设施和住宅等方面的巨大*需求,从而为经济增长提供强劲动力,促使经济增长由过多依靠外需转向内外需协调拉动。这也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促进城镇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城镇的目标,将帮助那些已经进入城市多年的农业转移人口过上与城市人一样的生活,更好地融入城市文明。这次户籍制度改革,按照核心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的全面规划,将在全国实施差别化*政策。这对合理引导人口流动、优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布局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促进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人是生产力中*活跃的因素,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充分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必须逐步消除制约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将有利于发展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化解劳动力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我国加快从人口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强国,进一步释放人口红利和改革红利。
深刻认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义:
促进社会公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许多农业转移人口长期在城镇稳定就业.但难以在城镇*.不能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改革传统户籍管理制度.统筹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和发展.将使更多城乡居民享受日益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好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拥有更好的社会保障和发展机会.促进社会公平.
户籍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认为,户籍管理制度在社会管理中作用是明显的,它一方面可以通过公民身份登记,从而证明身份并确立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另一方面可以为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劳动力合理配置等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此外,户籍管理是治安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在维护治安、打击犯罪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 

有专家指出,户籍管理是世界各国*根本的社会管理制度,实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国家其实并不少,并不是只有中国才有户籍管理制度。外国的户籍管理多叫“民事登记”或“生命登记”、“人事登记”。虽然叫法不一,但基本上与我国的户籍管理相似,只是在管理的手段上有所不同。中国户籍制度的问题是由于在户籍制度上附加了各种各样过多的行政的、经济的、福利的管理行为,人为地制造了各种差异和不公平。 

中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是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大致经历了1958年前的自由迁徙期、1958年至1978年的严格控制期和1978年以后的半开放期3个阶段。这一制度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划分“农业*”和“非农业*”、实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二元结构,阻碍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地区间的合理流动,不利于城市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建国后为了社会稳定,实行了二元户籍制度。就是农业户籍和非农业户籍制度。今年四月份党核心改革了户籍制度。内容很多涉及面很广。就其好处来说,我认为一是取消了二元户籍制度。平等了城市和农村的户籍。体现了人人平等的法制理念。二是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实行了积分入户的制度。用钱买*就比较难了。消除了一些腐败。三是中等城市和小城市基本放开了户籍迁入或降低了户籍迁入的门槛。为现代化城市的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就其老百姓来说户籍改革的好处。有的没有什么变化,如原来的非农业人口,基本是一模一样的。有的取得了好处。如中小城市的农民工可以申请的该城市的*,对他们孩子的上学等带来了方便。对原来的农村人口。有的人不希望去城市,改不改都一样。如果土地被国家用到,迁出*还不如在农村的*。起码分到土地占用费。结论:改革就是利用的再调整。*改革也是如此。有的人受益了。有的人没有变化。但是户籍制度改革,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提供了有利保障。在过几十年才能看出户籍改革的重大意义。
背景:今年两会上,公安部承诺,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对《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加紧《户籍法》的立法调研工作,力促早日出台。 李建华认为,如果说过去50年间,现行的户籍管理政策尚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有其合理性的一面,那么事到如今,这一政策已经成为阻碍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因素,应当予以改革,更重要的,这一改革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在李教授看来,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城市和小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为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奠定了基础。而允许城镇中一些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有谋生手段的公民在常住地*,并不构成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和冲击。同时,与农业*和非农业*性质挂钩的民政、劳动保障、教育、计划生育等制度的改革也取得了明显进展,为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 李建华提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应以承认和尊重人的自由为理性基础,还原户籍管理的本来意义,变管理为服务,坚持“人户实际结合”的服务原则,防止户籍制度成为权力部门“搭车”的平台,*终实现户籍制度的单一性、服务性和信息化目标。 事实上,近年来各种改革也在“摸着石头过河”。 国家1992年就成立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并于1993年6月草拟出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包括“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性质,统一城乡*登记制度;实行居住地登记*原则,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基本*条件,调整*迁移政策”的改革目标。 各地的改革,也早已在进行之中。河北、辽宁、山东、广西、重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年来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的二元*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为推动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主动配合民政、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教育等部门调整相关配套的经济社会政策。而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治安工作会议上,公安部宣布,我国将大力推进以建立城乡统一的*登记制度为核心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农业*、非农业*的二元*性质,实现公民身份平等。 除此之外,我国还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进一步调整*迁移政策,促进人才交流和人口的合理有序转移;完善暂住*登记,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放宽夫妻投靠、老年人投靠子女到城市*的条件限制,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对暂住证制度的改革,上海、重庆、沈阳、成都等地走在前面。他们实行居住证制度,保证领取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在纳税等方面履行同等义务的同时,享有市民待遇,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生活。 难在配套改革 必须稳妥推进背景:很多地方的户籍改革,因为相关配套没有跟上,无力承担附加在*上的诸多福利而紧急叫停。例如,郑州市在2003年宣布入户政策完全放开、允许外地人员以“投亲靠友”等方式办理*,但一年之后却以“暂缓人口激增带来的城市压力”为由,踩了“急刹车”。 改革在轰轰烈烈地进行,效果似乎不尽如人意。 许多地方,农民有了和城里人一样的“居民*”后却发现,教育、医疗保障、就业等却没有随之“升级”,有了进城的“门票”却享受不到“市民待遇”。 城里人也有怨言:*一放开,庞大的农民涌进城,城市就真正变成“闹市”,不得安宁了。况且大家如果完全平等,不是来分我们的“蛋糕”吗? 改革步伐快的地方政府也很头疼:放宽城市*限制,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不但增加了人口管理的难度,还大大增加了城市的容量。如果完全放开,城市肯定会“不堪重负”。 李建华认为,户籍改革多年来进展不大,甚至有反复,正是户籍制度改革的复杂性所致。户籍制度改革涉及非常广泛的权利与利益的再分配。单靠城市政府和户籍的行政管理部门从技术上想办法,不可能找到改革的正确途径与方案。 与李建华的看法一样,在今年的两会上,杨春兴委员提交了一份《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消除束缚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的大会发言,他认为,如果户籍改革与经济社会配套政策未能衔接好,其他方面还是二元的,仅*改成一元的,没有实际意义。国家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步伐,探索和制定相应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对社会公共资源要让全体公民共同享有,不分地域、不论身份和职业,实行权利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对等。 许多有识之士还提出,对于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除了国务院积极调研协调,还需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作用,因为户籍制度实际上涉及公民十分要紧的权利问题。户籍制度是一项公共政策,其改革应该广泛听取民众意见,而不能由相关部门“关起门来”进行。 李建华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并经过多年的酝酿准备和各种形式的实验,户籍政策改革条件已经基本成熟,技术上亦完全可行,现在*关键的问题,就在于有关管理部门放下思想包袱,抛却部门利益,制订切实可行的办法。 户籍制度牵涉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推进户籍这项改革,既符合大多数公民的意愿,也是落实“科学发展,共建和谐”这一社会管理目标的必要前提,应当稳妥而积极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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