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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 棚户区改造补偿有哪些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6-10-24 16:25:49

    南昌湾里区两个旧城改造地块将启动,目前正在招标。湾里区第三轮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5#地块地址为湾里区佘牟村,建筑面积158015.63平方米,项目总*为28726.80万元。

    此外,湾里区第三轮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4#地块地址为湾里区南堡村,建筑面积173693.82平方米,项目总*为30300.60万元。据悉,两个项目计划610日开工,2016810日完工。

    告别破旧拥挤的棚户区,老住户也能住进宽敞明亮的新房。今年,我市将全面启动城市棚户区改造。昨天,南昌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公布了棚户区改造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

    我市将努力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建设成惠及百姓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切实提升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居住水平和生活环境,达到“城市赢得环境、百姓赢得财富、政府赢得民心、社会赢得和谐”的目的。

安置政策

拆迁补偿安置“拆一还一,等价交换”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的原则是:“以人为本,依法拆迁。拆一还一,等价交换。”

    南昌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将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南昌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原则是“拆一还一,等价交换”。

    产权调换“拆一还一”的涵义是房屋价值的概念,即为“双向评估,等值交换”。

安置房按搬迁顺序摇号分配

    针对居民关心的安置房问题,记者了解到,为确南昌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搬迁顺序采取摇号或抽签等群众满意的公开、透明的办法进行阳光操作。

    在南昌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中,被拆迁人为残疾人将受到照顾。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对60岁以上孤寡老人、双目失明或者下肢残疾者,在楼层安置上根据本人要求,可以给予充分照顾。

房屋合法承租人可房改后拆迁安置

    租用公有房屋在拆迁中按以下办法进行补偿或安置:房屋合法承租人符合房改条件的,原则上可先参加房改取得房屋产权后,再进行拆迁安置补偿;房屋合法承租人不符合房改条件的,由产权单位与拆迁人签订产权调换协议,并与承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南昌市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已按房改标准价购买部分产权的房屋,原已按房改标准价购买部分产权的房屋且符合房改条件的,须按现行房改成本价补足房款,取得全部产权后,再进行拆迁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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