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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二手房生意合同后 卖方毁约后果有哪些?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6-10-28 20:42:10

在房屋生意过程中间,常会呈现两边签订合同后,一方毁约的情形。一般来说,两边签订完房屋生意合同,两边当事人的权益就受到了合同法的回护。依照功令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中的所有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合适商定,都该当遵守功令规定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解救方式或者抵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假如签约后,卖方因个人原因不愿出售房屋该如何办呢?什么情形下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什么情形下既能解约又能不赔钱呢?

1、因客观原因解约

假如发生了不可抗力而招致合同没法继续履行(比方:自然灾难、当局策略等),这类情形下卖方需供应不可抗力相关文件证明,随后与买方及中介进行三方商谈,签定解约和谈。这类情形下,卖方一般只需退还买方定金,不消承担其他违约金

2、与买家进行商谈

这类情形经常是因为客观原因卖家不愿继续出售房屋,但和买方及中介进行了积极相通,三方均没有贰言。三方签订解约和谈,商定解约细则即可。

3、买家存留违约情形

假如买方存留违约情形,而卖方提出解约,并三方无贰言的也可直接签订《解约和谈》,卖方可请求不退定金。

买方违约一般有几种情形:

1,买方供应的资料不完整、不真实、无效招致房屋没法过户;

2,因为客观原因,买方不想买了;

3,买方跨越合同商定刻日付出房款;

4、卖地契方处理

卖地契方面提出解约,需抵偿买方违约金,付出违约金一般有两种情形:

1,合同中无具体规定,且卖方仅收取定金,还没有发生其他费用,则抵偿双倍定金。

2,如合同中有具体规定或给买方形成损失且买方可供应凭证的按照合同规定及损失裁定。

综上所述,假如生意两边及中介能商谈胜利,且顺遂签订解约和谈是较高效的,可是在实际案例中,有很多情形都是三方没法告竣共识,这类情形下一般城市经过功令路子进行处理。是以卖方在签订合同时,需细心体集中同中对两边违约情形责任的认定及抵偿金额的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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