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 小石头:地段还行
- 七七妈:性价比高
- 春暖花开:未来升值空间还是有的
- 阿霞:周末一起约看房呀
- 大头明:售楼处美眉不错,哈哈
3月29日,江苏省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释出《关于调整南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较低*款比例的意见》(通金管〔2017〕23号,以下简称为“《意见》”)。3月30日开始执行。
《意见》表示:
购买二套住房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较低*款比例调整至40%。
根据《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情况认定的意见》(通金管[2017]22号),家庭成员名下只有1套住房,且近五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的;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且近五年内只有1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的 ;家庭成员名下只有1套住房,近五年内只有1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且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用于购买前述名下住房的。属于以上情况,购买自住住房的,认定为购买二套住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购房合同备案时间、购买存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或网签时间在本意见发布前的,较低*款比例仍执行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