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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济政办发(2017)13号文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显示,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购房者,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用工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以上,可享有本地常住*居民同等购房政策。
此外,对于引进海内外的高层次人才,在开具证明后,同样也享有本地常住*居民同等购房政策。
对于非本地户籍刚需群体购房问题,《通知》表示,目前在济南*政策方面有“亲属投靠”人员*、*纳税*、引进人才*、普通大中专院校及技工*毕业生*、持《山东省外来人才聘用证》*、干部工人调动*、军队转业及复员士官退伍义务兵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收养子女*等多种政策。
符合上述政策的外地身份在济工作人员,均可通过办理*(含集体*)后,也可以济南户籍身份购房。
根据《通知》,购房贷款*及利率政策以2017年4月20日零时为界,2017年4月20日零时之前网签的购房合同,或已取得限购编号且已交*款(以银行交款时间为准)的,可按本次之前的限购政策执行。
另外,济南于4月19日发布限购令,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住房贷款*比例提高至60%,商业按揭贷款*长年限缩短至25年。此次对限购政策再次调整,购房人群范围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