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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谭 | 西安、成都、重庆等地再出楼市政策

来源:观点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7-09-14 01:47:00

西安楼市新政:本市户籍限购2套 公积金较高额度调整为65万

9月1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通知,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售房。

在上述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够提供2年以上(含2年)人上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购买自用住房的,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另外,将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较高额度由75万调整为65万;将较低缴存时限由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调整为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并停止办理试行的商转公贷款业务。

为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通知表示,将大力推进“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等土地出让竞价方式,有序实施20%左右的住宅用地用于公租房建设,20%左右的住宅用地用于限地价、限房价的“双限房”项目。

重庆:申请整宗商业商务用地改变土地用途需收回土地再出让

9月13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关于完善地价政策促进商业商务房地产去库存的通知。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该文件中指出,依法出让的商业商务用地或*用地(含居住用地),申请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以下情形之一的,国土部门应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经规划部门依法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后,由国土部门按照法定程序重新招拍挂出让。

(一)整宗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用地性质)的(如:出让商业商务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二)原土地出让时设置了土地权利限制等前置条件未履行,或规划调整后将影响到合同履行的;

(三)已构成闲置土地的。

依法出让的商业商务用地或*用地(含居住用地),申请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属于名列前茅项规定情形的,经批准调整土地用途(用地性质)或用途比例的,国土部门根据规划部门报经市政府批准的规划条件,评估市政府批准时点规划调整前、后规划条件下的总地价。有地价增值的,应按评估的总地价差额补缴地价款。

在该通知下发前,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用途(用地性质)或用途比例已依法调整完毕的,按此通知第2项规定补缴地价款。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国土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在本通知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报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成都:房企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9月13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单位应当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合作申请,建立贷款合作关系。

房地产开发单位销售商品住房时,应当充分尊重购房人选择购房贷款方式的权利,不得拒绝购房人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其他条件,也不得对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在房屋销售价格上与商业贷款购房存在价格歧视或有价格差异。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应与房管部门建立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单位损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存在的问题应责令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的,应予以通报、媒体曝光、暂停其项目的网上签约,同时将其行为记入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并扣减信用分处理。

对房地产开发单位拒绝或阻挠购房人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可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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