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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正式发布实施,新规明确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的同时,头次将人才住房纳入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此外,子女公积金可为父母贷款购房或偿还贷款。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在规定修订前,父母的公积金可以为自己贷款或还贷,而此次新规实施后,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可以互相为对方贷款或还贷,扩大了代际扶持范围。并且,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共享给父母使用,以申请到较高的贷款额度,或直接冲抵父母的公积金贷款本息,以减轻还贷压力。
同时,新规还强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将在5年内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另外,新规对职工的信用标准予以明确,对存在一定程度逾期或者不良记录的申请人,不予受理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