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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与定金的差别是什么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7-10-15 11:01:30

另外一方面,定金动作合同履行的一种保证,《保证法》中规定:保证合同(即定金条目)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目无效(尚有商定的,按商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目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错误形成主合同无效,错误方应承担响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充公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值得一提的是,签校勘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生意两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其实不是房屋生意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功令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目,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充公买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校勘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请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假如认购书中商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功令后果了。

订金并非一个尺度的功令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付出手段,其实不具备保证性质。商品房生意业务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其实不默示他损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其实不料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在商品房生意业务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功令上是有显明差另外。定金是一个尺度的功令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自愿商定的一种保证形式。商品房生意业务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该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保证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商定,不得超越主合同尺度额的20%。当事人一朝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商定并实际付出了定金,即发生响应的功令后果。

由此看来,定金与订金岂论是从实质上还是功令后果上都有显明不合,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实的理解,并按照自己的实际环境稳重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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