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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是“拆除改建”不是“整治”,针对的是简易楼和不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小区楼栋。文件要求各区准备试点项目,下一步北京市住建委将针对项目研究具体工作方案。
导读
图片来源于网络
26
三月
星期一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向市发改委、市规划国土委、市财政局以及各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北京市老旧小区拆除改建工作思路》(征求意见稿)。
主要针对的是简易楼和不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小区楼栋,进行拆除后重新规划、设计和建设。为北京市城市更新探索新模式。
因为文件未公开发布,仅摘录部分要点如下:
1、对改建项目的建筑规模、居民户数实行双控管理。即改建项目建成后保证小区居民户数不增加(东西城要减少)、建筑规模略有增加(东西城零增长)。
2、改建项目实施主体:原房屋产权单位、市(区)属国企,或公开竞争确定。项目利润参照经济适用房项目按总*的3%计提。
3、如改建项目是划拨用地,收回土地使用权后再重新划拨。
5、房屋原产权单位和居民全部同意,才可开展改建。住宅部分建安费用由政府和居民共担,居民自行解决搬迁周转事宜。
6、老旧小区拆除重建后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