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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又喊你去“以房养老”了!4年试点承保不足百户,以房养老为啥他们不愿意

来源:鱼大师说房   发布时间:2018-08-14 00:00:00

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发布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房养老”保险正式推向全国,“以房养老”的话题又被讨论的热火朝天。

事实上,“以房养老”保险并不是通常所见的保险产品,而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

简而言之,就是房屋所有人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然后每个月从保险公司领一笔养老金,待老人去世后,保险公司再处置房子,并扣除保费等相关费用,房子抵押并不影响居住。这种模式下,那些收入较低,但名下住房价值较高的老人每月能获得一笔养老金,从而改善老年生活。

事实上,这不是一个新概念了,早在5年前, 国务院就曾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头次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

点”;随后的2014年,原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房养老”正式试点。

政策初衷本是满足老年人差异化、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但是四年来,仅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截至今年6月底,98户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

四年试点承保不足百户,不可谓乐观。这其中到底是什么问题导致政策迟迟不能推进?

老百姓热情不高

01

传统观念影响

“在中国‘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影响下,一些人难以接受‘以房养老’。”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朱铭来说,很多老人也难以接受自己辛苦一辈子挣来的房子未来成为别人的。

02

房价不稳定

除了传统观念的影响外,房子未来价值的不确定性,也让不少意向人群体“望而却步”, 在房价不断攀升的经济环境下,老年人更愿意相信自己房子的价值会一直上涨,而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量,对老年人房产的评估价往往低于市场交易价,这也会影响老年人的投保热情。

老人主要的担心是:我现在合同签了,房子涨就亏了,这怎么办呢?

其实,针对这个问题,2014年做试点的时候已经做了设计,以房养老有两种产品,一个是参与型产品,一个非参与型产品。

直白来讲,如果保险公司能够分到房子增值的收益,那么相关产品就叫参与型产品。其实大部分的以房养老产品都是非参与型的,也就是说房子随时间上涨得到的收益仍然归还给投保人。(在老人百年之后,其子女或指定继承人将有优先权赎回房屋,或交由保险公司处置房产,在偿还保险公司费用后如有剩余将归属于继承人。)

03

认为“以房养老”多此一举

还有人认为,30岁,你买一套房子,再用30年还房贷,把自己半辈子交给银行。60岁,你退休,再把半辈子买来的房子交给银行,银行给你发钱养老,房子*终归属银行,这种做法很不划算。

“60岁以前按揭买房,60岁以后抵押房子养老,百年之后,什么都没留下”,成了不少人对于“以房养老”的直观感受。

还有部分网友担心房子只有70年产权,存在政策风险;也有人认为,为什么不直接卖房子,搬去养老院,觉得“以房养老”多此一举。

此前,央视和腾讯联手也做了一个相关调查,在2861人的调查样本中,大家之所以不愿意“以房养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64%人认为,收益不划算,觉得一辈子白辛苦了;

12%认为,形式和条款太复杂,不太理解;觉得“养儿防老”比较好,房子留给后人占比10%;3%认为,所有权不完整,不好操作;

1%认为,子女反对,容易引发家庭矛盾;

其他原因,比如放假上涨,但获得的养老金又太低等占比10%。

保险公司有风险

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到,试点期间不仅是老人参与度很低,保险公司也不够热衷。

头家开展“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原董事长孟晓苏曾表示,这个产品推出试点的时候,七八家都愿意做,较后做起来的只有幸福人寿一家。而*主要的顾虑就是担心房子贬值,而且,反向抵押产品现时没有保费流入,而是持续的现金支出。更何况,保险公司还要面对的是房价的不确定性和预期寿命的整体延长。老人不想做亏本生意,保险公司又何尝不是?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总结了,对于保险公司,“以房养老”存在的四大风险:

资金风险:老人过世后才能处置房产,对现金流有要求;

市场风险:放假波动下跌,担心贬值;

法律风险:老人去世后,子女入住,称是“少有住房”难以处置;

政策风险: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如何处置。

“以房养老”值不值?

北京的康先生是“以房养老”试点政策明确不久,名列前茅个报名的投保者。

据央视报道,康先生住在北京市北五环边上的一个小区,政策试点的那年康先生69岁。由于女儿的不幸去世,只剩下康先生和老伴相依为命。老两口每个月的退休金加起来有7000多块钱。虽然不愁吃喝,但康先生总觉得手头有点紧。

老两口较大的财产就是一套三居室的房子,2014年的时候,这套房子评估为305万。根据合约,康先生和老伴儿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每月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取9000多元的养老金,而且他们还可以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在康先生的眼中,“以房养老”这事是值得做的,老两口算了一笔账,投保“以房养老”之后,每月的收入从7000多元增加到了16000元,如果老两口住到了养老院,按照规定,抵押出去的房子还可以出租,每月也有5000多元的租金收入。在他看来,“以房养老”能够彻底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那么保险公司如何获利?

幸福人寿业务负责人介绍,主要通过利率差赚钱,办理“以房养老”业务的老人只是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期间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房屋的归属权自始自终都不会发生变化。老人百年之后,房屋会被保险公司做拍卖出售等处置,用以补偿养老金和利息的支出,剩余部分则会还给老人制定的继承人。

幸福人寿原董事长孟晓苏表示,*开始推“以房养老”产品时,定了200户的限额,现在已经到了一半。其实,做20户就算成功了,下一步还需要大家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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