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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与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广宇发展对都城伟业集团下属的海港公司进行托管经营。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都城伟业集团为履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拟与广宇发展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广宇发展对都城伟业集团下属的海港公司进行托管经营。
该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期限自2018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28日,托管费用为100万元/年。在委托管理期间内,海港公司的股权所有权仍归都城伟业集团所有,股权登记于都城伟业集团名下。广宇发展负责海港公司主要项目的建设及经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设计、报建、施工、销售等与项目建设及经营相关的全部事宜。
除海港公司主要项目的建设和经营事项外,在委托管理期间内,广宇发展将代表都城伟业集团行使其所享有的海港公司股东的各项股东权利(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处理及处分权除外)。
海港公司就重大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的,广宇发展应事先告知都城伟业集团,并按照与都城伟业集团协商一致的结果行使表决权。
此外,由于海港公司涉及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2016年9月8日经海湾实业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北京市一等人民法院冻结了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海港公司48%股权;2018年7月23日经新疆华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都城伟业集团所持有的海港公司51%股权再度被冻结。
值得注意的是,广宇发展在公告中表示,海湾实业、新疆华新同时提出了《追加原告及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法院判令海港公司向新疆华新、海湾实业移交海港公司经营管理权。目前,法院并未判决,因而该《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存在无法履行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