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吉屋网 >楼市资讯 >土地制度新变化:集体土地入市有望在全国展开

土地制度新变化:集体土地入市有望在全国展开

来源:土地和房子那些事   发布时间:2018-11-28 14:53:10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对土地的需求量不断加大,城市存量用地越来越难以满足需求,而农村土地却存在低效利用甚至闲置的问题。为了尽可能地平衡土地供需之间的矛盾,集体土地入市便应运而生。

一、集体土地入市的立法情况

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规定》。根据该决定,包括大兴区在内的33个县(市、区)暂时停止实施《土地管理法》的5个条款,城市管理法的1个条款。这些试点区域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若实践证明此举可行的,则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2016年,原国土资源部(现已改建为自然资源部)在总结党中央、国务院专项部署的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形成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国土资源部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媒体报道,201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二、《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对集体土地入市的规定

根据该修正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款:“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和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将进行删除,不再适用。

三、集体土地入市的条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第三类。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其他农用地等。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等。并非所有的集体土地都可以入市,根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只有经营性建设用地才可以入市。

集体土地入市除了要经营性建和用地这一条件外,还需要符合规划,即取得土地使用权要建设什么需要符合规划。此外,集体土地入市同样也需要符合用途管制。因此只有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可以进行出让、租赁入股。

四、何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商服用地和工矿仓储用地两大类。商服用地,即商业、金融业、餐饮旅馆业及其他经营性服务业建筑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如商店、加油站、超市、宾馆、酒店、写字楼、洗车场等。工矿仓储用地包括工业用地,即工业生产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采矿地,即采矿、采石、采砂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仓储用地,即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综上所述,《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通过后,不仅是包括大兴区在内的33个试点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全国其他地区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满足入市条件后均可入市。换句话说,在土地征收和拆迁领域也将带来改革。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作者公众号

免责声明:此信息来源于土地和房子那些事 ,微信号:tudifangwu ,版权归原作者。吉屋网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的信息无偿服务,在网页上展示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本网站转载的作品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进行删除处理(loupan@jiwu.com)。
买房交流群-58群(436)
  •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 小石头:地段还行
  • 七七妈:性价比高
  • 春暖花开:未来升值空间还是有的
  • 阿霞:周末一起约看房呀
  • 大头明:售楼处美眉不错,哈哈
3081人正在热聊楼市
土地和房子那些事
共发表294
+订阅
微信扫码,关注大咖
主要分享征地拆迁相关知识,偶尔从法律的角度点(tu)评(cao)事件。
微信号:tudifangw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