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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外发展修订与中国建筑总承建协议年度金额上限

来源:观点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12-17 17:51:00

12月17日,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修订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于2016年5月16日,中国海外发展与中建股份订立中建股份集团新总承建协议,由2016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为期三年。

双方约定,按照中国海外发展不时的投标程序及按提供予其他独立第三方建筑承建商的相同及一般条款,中建股份集团可竞投中国海外发展在中国内地的建筑工程相关服务。

倘中建股份集团因上述投标而成功获得合约,中建股份集团可根据中标条款担任中国海外发展于中国内地提供建筑工程相关服务的承建商,惟中国海外发展可批授予中建股份集团的较高合约总额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不可超逾人民币30亿元(约港币33.71亿元);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各年不可超逾人民币60亿元(约港币67.42亿元);及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不可超逾人民币30亿元(约币33.71亿元)。

于2018年12月17日,中国海外发展与中建股份签订一份补充协议,以修订中建股份集团新总承建协议内的原订年度上限。其中,2018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经修订年度上限调整为人民币72亿元(约港币80.9亿元);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经修订年度上限调整为人民币36亿元(约港币40.45亿元)。

中国海外发展公告指出,上调原因为由本财政年度起,授予中建股份集团的建筑工程相关服务合约的总合约金额有大幅增长。此乃由于中国海外发展比过往前几个财政年度开展了更多建筑项目,而有关建筑项目的大小及规模亦比之前大。再者,由于中国内地现行市场的建筑材料价格及工资成本普遍上涨,使近年的建筑成本亦显着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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