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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如的避税算盘?让租客申报个税房租抵扣不选“组织”选“个人”

来源:地产壹线   发布时间:2019-01-03 00:00:00


个税申报租房抵扣那一栏有两个选项,个人和组织。与自如签订合同的自如客们,原本想要填写组织,却被自如管家告知应该填写个人。

自如管家在朋友圈公开的理由是:自如只是受业主委托代为管理,属于第三方,不是出租方。

撰文 | 汪瑞杰编辑 | 王旭杰

“所以我的个税房租抵扣到底怎么办?”

租住在西二旗的自如客小林在填报个税房租抵扣时,出现了两个选项:个人/组织。填写了组织的小林在询问自如管家公司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时,却得到了令他意外的回复。

(点击查看大图)

“这个不用选组织,这个直接选个人就行。选完个人以后,到时候合同的信息就写你签的那个合同。还需要业主的姓名,还有身份证号,到时候我查一下发给你。”

小林觉得奇怪,自己明明跟自如签的合同,为什么要选择个人而非组织?

咨询公司人力行政部同事之后,同事给了小林一个完全相反的回答:“个税申报需要按照合同签订方的性质来进行填报。如果说你和自如签了合同,那就得选择“组织”。

小林的遭遇并非个例,自如已经拥有了200万租客,他们当中绝大多数都是个税房租抵扣的覆盖人群。租房每月能抵扣*1500元个税的政策刚刚开始施行,申报阶段,自如租客们就遇到了麻烦。

互相矛盾的说法

关于个税住房租金专项扣除的事项,部分自如管家在朋友圈发布声明,告知自如客应该填写个人。自如管家的理由是:自如只是受业主委托代为管理,属于第三方,不是出租方。

然而租客和自如签订的是双方合同,并未出现第三方。甲方那一栏填写的名字是:北京自如生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自如租房合同落款)

自如管家的理由是,合同的签约提示第七条下方显示出租方为:北京自如生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房屋资产出租人:业主姓名委托)。

(自如管家在朋友圈发出的通知)

地产壹线拿到的自如房屋租赁合同当中,签约提示第七条显示自如作为“房屋资产出租人授权的房屋管理人”,与租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自如合同文件)

地产壹线就个税申报问题致电自如客服,客服方给出的回复也是选择“个人”选项,理由却和自如管家给出的理由存在出入。

客服的理由是:“目前根据政府法规规定,个税抵扣要填写房屋所有人(也就是业主)。”地产壹线提问“选择了组织能拿到个税抵扣吗?”客服表示这个问题给不了回复。

那么自如管家的理由在法律上能成立吗?客服所说“政府相关法规”是怎样的法规呢?

政府工作人员:没有这种说法

地产壹线随后致电北京市海淀区国税局工作人员进行求证,工作人员表示,完全没有法规规定个税申报必须填写业主。

工作人员表示,无论填写个人还是组织,对个税申报的抵扣并无影响。“目前个税申报也可以不填写租房合同编号,重要的是租客要把租房合同留存备查。”

壹线提出自如管家的说法,询问是否合规,工作人员表示需要看合同双方关系。

“这要看你跟谁签的合同,如果是你跟自如签的合同,那就得选择“组织”而不是个人。如果说是自如跟房东签了合同,然后你又跟自如签了合同,自如把房子转租给你了,那你申报的时候就应该填写组织。”

地产壹线咨询法律界人士了解到,如果自如跟业主签订资产管理委托合同,那么自如属于受托人,管理委托人业主的房屋。自如和租客签订租赁合同时,如果租客知道自如和业主之间的代理关系,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业主和租客。

从法律角度来讲,自如可以要求租客在填报时只填写业主个人,前提是租客了解自如跟业主之间的代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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