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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运房局陈帆:200货尾单位没取得相关凭证未能出售

来源:观点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04-17 16:04:00

4月17日,石礼谦议员在香港立法会会议上提问到,截至去年12月,在2011年或以后落成并已获发入住许可证(俗称“入伙纸”)的私人住宅项目约有9000个单位未售出。这9000个单位中获发合约完成证明书(俗称“满意纸”)及转让同意书的相关情况。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回复称,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约有9000个货尾单位,涉及约350个发展项目。这些项目于2011年至2018年落成。

其中,约3300个单位不受“预售楼花同意方案”规管。发展商在出售这些单位前,无须先取得地政总署发出的合约完成证明书或转让同意书;约3000个单位已取得满意纸或转让同意书;约2500个单位未取得满意纸或转让同意书,但已获批预售楼花同意书;约200个单位因未取得预售楼花同意书、满意纸或转让同意书而未能在市场出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上文提述约350个发展项目当中,185个项目曾在《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621章)《条例》全面实施(即2013年4月29九日)后进行销售。

这些项目有大约4100个货尾单位,其中约1650个单位曾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发出销售安排但未售出;其余约2450个单位则未作推售。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货尾单位是指已落成但未售出的单位,因此可能包括空置单位,或一些被发展商出租(例如服务式公寓)或自用的单位。

此外,陈帆还表示,行政长官于2018年6月29日宣布将就空置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徵收额外差饷,以促使一手私人住宅单位尽早推出市场。政府建议修订《差饷条例》(第116章),要求获发占用许可证达12个月或以上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的发展商,每年向政府申报单位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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