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森:时代倾城怎么样,值得买吗?
- 时光机:挺不错的啊
- 随心:现场有优惠活动,可以去看看
- 随心:现场有优惠活动,可以去看看
- Lucas:周边环境还可以
- 小鱼鱼:值得入手
- 贤:我老婆挺喜欢的
婚前买房,房产归谁?这一直都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房子是非常重要的,很多家长都要求结婚要有房子,买房得加上孩子名字……那么婚前买房,什么情况下是个人房产?什么是情况下是夫妻共同房产呢?并非婚前买房就100%属于购房者,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多情况,本文就婚前买房房产归谁进行一些简要的分析。
一、一方出资
1、其中一方出资买房,结婚前就取得房屋产权,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且没有贷款或者是全款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
2、一方出资,婚前已经还清贷款或是全款购买,但是婚后才取得房本,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
3、一方结婚前付了*,银行还有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属于个人财产。其中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致部分由双方平分,尚未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债务。
4、一方出资,房屋落在对方名下。—— 一般是因为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5、一方出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二、双方出资
1、房屋落在夫妻双方名下。——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2、房屋落在一方名下。
如果是在同居期间购房,法院一般会按照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如果不是在同居期间购房,那么是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不确定。法院可能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的角度来判定,暂无统一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