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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做了解押及质押。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东方信隆于2018 年7月23日质押给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的公司股份43,508,528股(本次解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01%),于2019年7月22日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公告显示,上述质押事项于2019年7月23日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信隆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620,370,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32%),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572,551,1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14%)。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747,588,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46%),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712,993,1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60%);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411,785,9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7%),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411,353,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6%)。
阳光城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方式积极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