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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谭 | 央行:对高杠杆经营大型房企的贷款行为加强监管

来源:观点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07-31 18:11:00

央行:对高杠杆经营大型房企的贷款行为加强监管

7月31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在北京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结构调整优化座谈会,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决策部署。

会议要求,银行要转变传统信贷路径依赖,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投放,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核心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支持。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会议认为,近年来金融系统加快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银行业信贷结构出现积极变化,特别是在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方面取得明显效果,但房地产行业占用信贷资源依然较多,对小微企业、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企业、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领域支持力度仍有待加强。

会议要求,各类银行要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充分认识信贷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主动提高政治站位,从宏观审慎角度审视经营思想、经营策略,重塑和培养经营能力,转变传统信贷路径依赖,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投放,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核心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支持。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银行信贷结构调整优化要核心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占比。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有扶有控差异化信贷政策。合理安排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根据科创企业、高技术制造业轻资产特征,培养行业分析和风险评估能力,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能力。

二是要继续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注重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改善信贷资源配置、信贷风险评估、信贷政策、激励考核、金融科技手段运用和尽职免责等,着力构建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愿贷、敢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

三是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适度增长,严禁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加强对银行理财、委托贷款等渠道流入房地产的资金管理。加强对存在高杠杆经营的大型房企的融资行为的监管和风险提示,合理管控企业有息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

四是要加大对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金融扶贫等国民经济核心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

东莞:港澳台居民无住房者可在东莞购买一套新商品房

7月3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一则《关于简化港澳台居民在我市购房相关资料要求的通知》,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部署,通知明确了港澳台居民在东莞市就业、创业、学习、生活及在东莞市购房相关资料要求,通知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港澳台居民年满18周岁、在东莞市已领取居住证且个人名下无住房的,可以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港澳台居民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此外,通知指出,符合资格的港澳台居民在东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及台湾通行证、在东莞市领取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同时还需《东莞市购房人家庭商品住房情况查询记录》资料。

通知表示,其他境外个人在东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仍按《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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