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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期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做了解押及质押。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517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6%。此外,又再次质押6362.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56%,质押至两年期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质押主要用于经营,此次质权人为雪松信托。
公告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18.01亿股,持股比例44.01%。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15.599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6.63%,占公司总股本38.13%。
据悉,其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82,696,616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5.7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1%,对应融资余额约10.63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41,596,616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8.9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35%,对应融资余额约13.90亿元。
阳光城方面表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其偿还能力强,不存在流动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