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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作为高房价下孕育出来的怪胎,自问世以来就备受争议。虽然国家已明令禁止再建小产权房,但却屡禁不止,经过小编调查发现,根本原因在于小产权房与农民有以下5大利益关系,恐难以根除!
1、农民可获取较高的土地增值收益
一般来说,农民获得土地增值收益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是农民自身经营,比如开农家乐、办企业等;二是出租给工厂,获得租金收益,但这两种方式要求太高,农民往往难以做好。然而,开发小产权房既不需要农民的经营才能,又不需要农民的资金,反而可以获得可观的收益,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小产权房大受农民欢迎。
2、农民可规避政府征地带来的利益损害
一般来说,政府征地价格较低,但如果开发小产权房,那土地将会有很大的增值潜力,而且小产权房绕开了政府这一关口,直接与城市居民达成利益一致,实现土地增值收益。土地价格上涨越快,商品房价格就越高,农民就更加愿意直接与城市居民交易,所以才会出现更多小产权房。
3、农民可实现资本权益
目前,宅基地农房的流转有很大的限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堆死物”。但小产权房有着乡镇政府授予的产权,是农房增值的一种方式,也相对扩大了交易范围,部分实现了农宅的资本权益。
4、土地增值归私的极端表现
小产权房可以说是“土地增值归私”的极端表现,即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等农民集体组织借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之名,利用已有建设用地(大多为原有村庄宅基地)直接占用农地,不办理任何手续、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等任何税费而直接开发建设房屋,向社会出售获得远高于征地补偿的巨大的土地增值收益。
5、农民可追求自身利益
农民也是理性的经济人,会在自己的约束条件中寻求自身利益的*化,特别是在城市化过程中,由于地价不断*,城郊区的土地隐性收益迅速上涨。而小产权房正是农民追求自身利益的表现,受利益驱使乃是人之常情。
在这个高房价时代,普通老百姓只能望商品房而退,选择远低于市场价的小产权房,也正因为小产权房与农民存在以上这5大利益关系,才导致小产权房屡禁不止。对于小产权房,大家觉得可以根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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