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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房产律师给广大购房者5个忠告:不可轻易打官司!

来源:眼里只有房   发布时间:2020-10-14 00:00:00

随着楼市成交量的不断增加,现在房产纠纷案件也是越来越多了。由于购房者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在发生房产纠纷时,购房者往往以吃亏而结束收尾。为了提高大家在购房时的法律风险意识,也为了减少无谓的购房损失,小编特总结出了一些与房产纠纷有关的经验,想要以此来帮助购房者顺利买房。在此,小编要给出5个忠告,尤其是*后一个很重要。

一、多交购房定金

好不容易遇到了心仪的房子,购房者可是不会轻易违约的,而且当购房者违约时,买房定金可是不退还的。但是,开发商违约的情况却屡见不鲜,尤其是在房价上涨时。为了降低开发商违约的风险,购房者*多交一些购房定金,这样就算开发商违约了,你也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不过,购房者可不想遇到违约的情况,因此,*提前了解一下开发商的情况。

二、明确中介服务内容

在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后,房产中介都会找购房者催要中介费。但此时购房者根本不清楚中介公司到底会提供哪些居间服务,不少中介也只会说,我们只提供交易信息,撮合签订合同,其他的事情就不管了!至于房屋产权调查、过户等事情,房产中介也是毫不关心。所以,大家在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时,一定要清楚地确定中介公司的服务内容,以免中介费“打水漂”!

三、敢于离开谈判席

我们大多数的购房者都没有经过像律师一样的专业谈判训练,在一个卖方占据主导优势的市场环境下,一旦进入购房谈判环节,恐怕就只能被动挨打了,甚至还会成为任人宰割的鱼肉。所以我们的个忠告就是,要敢于离开谈判桌。要知道一旦你签订了购房合同,那么想要反悔可是很难的!

四、了解房屋权属类型

在买房时,房屋产权可是一个大问题,就比如小产权房、共有产权房、集体产权房……如果你在买房时没有了解房屋权属类型,那么等到你交了钱才发现问题,那可就太晚了!所以,大家在买房时一定要注意了解房屋的产权类型。

五、不要轻易闹到法院

到法院诉讼维权,是保护合同守约方利益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后一个手段。小编建议,购房人在穷尽了所有的维权手段后,再选择去法院诉讼,千万不要在对方刚有违约意图或略有违约行为时,就立刻诉诸法院。这样不但会浪费宝贵的合同履行时间,也会使自己陷入败诉的风险中。除非对方是在经过催告后,有根本违约的情形,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比如明确表明不再出售房屋或将房屋卖给第三方等情况,购房人应该立即提起诉讼,除此之外,建议不要随意起诉,避免不必要的诉累或败诉的风险

虽说购房者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这可并不一定就是好事情。因为打官司的时间太久了,很可能会让你错过买房的好时机!所以,大家在买房时不要轻易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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