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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米叔
2020年广州二手房市场,可以说“火出天际”,由于房价上涨过快,从而导致了市场乱象:业主毁约不卖、坐地起价比比皆是。
确实,在房价上升期,购房者是弱势群体,但同样卖家也有可能成为这一角色。
何出此言?且听我说。
这要从年前看到的一则新闻说起:
去年7月,陈先生在中介公司挂牌了一套美林海岸的住宅,很快通过中介公司找到下家。
以532万元的价格与卢先生达成了协议,并支付了5万的定金,但是迟迟没有网签。
一直拖到10月份,买家卢先生称自己没有购房资格,想用亲戚的名义购买这套房,业主也欣然接受并做了网签。
事后业主调查发现遭遇假买家吃差价,原本532万的房子以570万卖出。
图源:南方都市报
以上是事情的大致经过,很明显,卖家早就掉进了买家设计好的套路。
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操作,虽然发生在广州,但全国都有,也就是行业内所谓的“ABC单”,利用“看涨期权”谋取差价。
今天特意说说这个事,是想提醒无论是卖房还是买房的朋友,要警惕成为A和C。
不懂ABC单,*容易被割韭菜
什么是ABC单?
ABC单本质上就是一种投机行为,它的由来可追溯到上世纪,以前叫做“炒楼花”,90年代香港一手房市场出现过。
买家在楼盘未落成之际只交数量很少的订金,订下一套或多套单元,之后转手卖给别人,从中赚取高额差价,当然这种做法现在行不通了。
香港岛航拍:摄图网(已获授权)
流传到现在的二手房市场,卖方角色是A,炒房客家角色为B(假买家),买方角色C为真实买家。
举个栗子,A有一套市场价300万的房子急着脱手,准备以250W卖出。
B是炒房客,表示自己愿意买下房子,支付定金10W签下合同,拖着不网签。然后炒客B找到下家C。B把房子以300万卖给C。
表面上来看,这算是一个三赢的事情,但实际上,是炒房客B在吸A和C的血,B只用了10W元的投资,就换取了50W的利益。
既不用缴纳税金,也不占用购房名额,炒房客B用极少的资金撬动卖家A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房产,通常杠杆倍数可到1:10以上。
图源:摄图网(已获授权)
说个真实案例:
2016年期间,一个名叫黄潇潇的90后在上海到处买房,签下了4份以上的房地产定金合同。
仅动用了30万的定金成本,就锁定了卖家数百万房产未来600天的收益。
在这个案例中,假买家*关键的武器就是藏有陷阱的购房合同:
1、买家逾期超过600日不付款,卖家才可以解除合同;
2、买家不付钱每天只需付万分之零点三的违约金;
3、卖家可以找别人接手来买这个房屋;
4、600日内卖家如果把房子转卖给其他人,则要赔偿买家房价20%的违约金。
这绝对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就算卖家未按时交*款,每日万分之零点三的违约金,算下来月息也不过0.09%,违约成本极低。
而且当时上海楼市正处于疯涨期,黄潇潇签下的4套价值2000万的房屋,第二年暴涨了1000多万,即使卖家选择违约,黄潇潇也能获得数百万的违约金。
不过,*终卖家抱团上诉,才使得这一份不合理的合同作废,原因是买家没有支付能力,不能履行合同。
除开以上特殊案例,正常的ABC单也是有风险的,B需要在约定时间内找到下家C来接盘,一般只有几个月,如果B买家找不到下家脱手,要么把自己变成房东,或者赔偿违约金。
但是不排除高手在民间,这种胆大心细的活,总会有人干成的。
如何避免自己被套路
ABC单,真实的交易过程其实是A卖给了B,B直接脱手卖给了C,可是在合同之上B是完全隐形的。
还有,A和C在过户转账前没有任何交集的,在A眼里,B买家扮演的是C买家某某亲戚或者朋友。整个交易期间A和C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在双方信息闭塞的情况下,完成成交。
如何怎么避免自己被套路,因ABC单而遭受损失呢?
1、往往这类情况,定金不会下太多,B的定金下的越多意味着他的违约成本越高。
2、合同签订时要求业主给很长的时间,因为B需要时间卖房,通常半年左右,或者到了约定时间,以各种理由不断拖延时间,比如贷款难办等等。
可以约定在一定时间内按揭下款,如果按揭不下款可以终止本合同,或者增加违约成本,比如多收定金预防。
3、B可能会向A提出要求签订主体变更协议,或者约定买方具有“更名权”,如果合同写明可以过户给买家以外的第三人,就要特别小心了。
虽然在当下相对正规化的交易市场,此类操作渐渐收敛了许多,但是眼下广州正处于上升行情中,这种阶段下买房或卖房都要多留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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