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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佳汇总 | 房地产政策/要闻回顾(9月)

来源:首佳顾问   发布时间:2021-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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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闻

《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支持首都功能核心区利用简易楼腾退建设绿地或公益性设施实施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关于促进高精尖产业投资推进制造业高端智能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

国家层面-1

《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

[发文机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1年9月3日

9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意见》共由五个部分组成,一共20条,主要内容如下:

基本内涵:《意见》明确保护传承体系是以具有保护意义、承载不同历史时期文化价值的城市、村镇等复合型、活态遗产为主体和依托,保护对象主要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地段,与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保护传承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

主要目标:到2025年,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建设性破坏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利用,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提升。

重点任务: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三级管理体制。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编制全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纲要及省级规划,建立国家级、省级保护对象的保护名录和分布图。市县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落实保护传承工作属地责任,认定公布市县级保护对象,设立标志牌、开展数字化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编制专项保护方案,制定保护传承管理办法。

保护重点:保护文物本体及其周边环境,大力实施原址保护;保护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历史建筑,重点保护体现其核心价值的外观、结构和构件等;保护能够真实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历史地段;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肌理、历史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以及古井、古桥、古树等环境要素;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人文环境及其所依存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景观环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依存的文化生态。

拆除管理:在城市更新中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更改老地名。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存在安全隐患不得不拆除的,应进行评估论证,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

利用方式: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可作为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可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探索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与发展路径;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融入现代生产生活。

思路转变:《意见》要求要按照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的原则,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稳妥推进城市更新。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增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历史地段的公共开放空间,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此外,《意见》还提出通过加强统筹协调、健全管理机制、推动多方参与、强化奖励激励、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考核问责6项措施建立健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机制。

首佳观点

《意见》是首次以中央名义专门印发的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是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非常重要的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在城乡建设过程中,历史文化遗产保什么、怎么保;强调转变发展思路,由“拆改留”转变为“留改拆”,把具有价值的历史文化资源先留下来、保下来,然后再进行更新改造;同时,《意见》还明确了中央、地方以及各部门的责任,为各地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传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从1982年我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来,我国现有137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799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6819个中国传统村落,划定历史文化街区970片,不少有价值的工业建筑、文化景观也逐步纳入保护体系,期待这些历史文化遗产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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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2

《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

[发布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发改投资〔2021〕127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9月2日

9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详情如下:

工作重点:《通知》要求对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存在的配套设施短板进行摸排。包括两方面,一是燃气、电力、排水、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以及公共空间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养老、托育、停车、便民、充电桩等设施,摸排民生设施缺口情况。将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严重缺失、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老旧小区,优先纳入年度改造计划,就配套设施短板作为重点内容优先改造。

资金来源及保障内容: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部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地方财力重点用于消除老旧小区各类安全隐患、提高排水防涝能力、完善养老托育设施、建设停车场和便民设施等城镇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内容;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获取的长期低成本资金,用于小区整体改造项目和水电气热等专项改造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投资地方政府设立的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基金;对养老托育、停车、便民市场、充电桩等有一定盈利的改造内容,鼓励社会资本专业承包单项或多项;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引导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

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更新、市政管网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体彩福彩等各类专项资金建设有机结合、统筹安排,优化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避免反复开挖。

《通知》提出通过项目实施监管、严格竣工验收等方式加强老旧小区改造事中事后监管,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在完成改造后,有条件的小区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专业化物业服务公司接管;引导将相关配套设施产权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后续维护管理。

首佳观点

《通知》的发布,将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与排查处理安全隐患相结合,把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电力、排水、供热等设施,养老、托育、停车、便民、充电桩等民生设施,作为重点内容优先改造。在国家提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各部委、各地方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文件,不断细化、落实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机制、管理要求、资金来源等,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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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层面-1

《关于印发支持首都功能核心区利用简易楼腾退建设绿地或公益性设施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发改规〔2021〕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9月3日

9月3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支持首都功能核心区利用简易楼腾退建设绿地或公益性设施实施办法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内涵界定:简易楼指上世纪50年代后期至70年代中期建设的低标准住宅楼,多为砖混结构,房屋未进行抗震设防,其设计使用寿命一般为20年,没有专用厨房和卫生间。

适用范围:经市、区房屋管理部门认定的简易楼开展腾退搬迁,腾退后空间用于建设绿地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公益性设施的项目。

符合条件:项目应当符合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被区政府确定为重点实施项目,且实施主体明晰,立项、规划等手续齐备,资金来源明晰,自筹资金已经到位,并已完成腾退搬迁签约,腾退后空间利用方案明确,符合本《实施办法》适用范围。

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一次性给予总投资50%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原则上一个项目(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简易楼楼栋)只能申请一次资金补助,禁止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此外,《实施办法》还提出,如果项目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情况、骗取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等行为,市发改委将责令其改正,并根据具体情况,暂停、停止拨付或收回已拨付的资金,情节严重的将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首佳观点

房屋腾退后建设绿地或公益性设施,由于无法通过拆旧建新获得收益而推行困难。本《实施办法》提出一次性给予总投资50%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将促进首都功能核心区减量发展、绿色发展和宜居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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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层面-2

《北京市关于促进高精尖产业投资推进制造业高端智能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京政发〔2021〕2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9月9日

9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促进高精尖产业投资推进制造业高端智能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做大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医药健康两个国际引领支柱产业,做强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与装备、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北京智造”特色优势产业,抢先布局光电子、前沿新材料、量子信息等领域未来前沿产业。

项目落地机制创新:对总投资1亿元以上(含)或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项目,探索实施“首谈制”。市级发现招商线索的项目,根据各区主导产业定位和资源禀赋确定项目优先落地区。各区发现招商线索的项目,经市产业主管部门认定项目首谈区后,由该区负责洽谈;洽谈超过3个月仍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由市产业主管部门统筹,另行择优选择落地区。各区在招商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本区产业定位或不具备承载条件的项目,应积极向市产业主管部门推送,经认定后视同该区项目谋划引进成果。

管理模式创新:试点实施“政府定标准、强服务、严监管,企业做承诺、守信用、担主责”的新型管理模式。在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等区域,对以出让方式供地的社会投资类仓库和厂房项目(包含生产线、生产设备投资等产业化内容),在项目核准和规划许可方面,试行基于“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的告知承诺审批模式。

产业用地保障:开展全市工业用地现状梳理,编制工业用地专项规划,研究划定全市工业用地保护控制线;分级实施禁止调整、调整必补偿的措施。新增工业用地不得建设非制造业项目。各区具备出让条件的工业用地储备不应低于当年度工业用地供应计划。鼓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房山、顺义、昌平、大兴等平原新城实施产业用地标准化改革,推出一批完成区域综合评估、明确项目准入标准、市政配套完善的工业用地,变“项目等地”为“地等项目”。

腾退和低效空间再利用:鼓励利用工业腾退空间、老旧厂房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或相关创新服务。鼓励市、区属国有企业积极收购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所产生负债可不计入对该国有企业的考核。由市产业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允许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等区落地先进制造业企业总部和研发设计、小批量试产、调试组装、系统集成等非生产加工环节的先进制造业项目。

项目支持措施:经授权的产业园区开发企业结合所在区主导产业建设的重要标准厂房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后,给予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对于市级重大项目,优先采取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项目落地,并结合项目贡献情况对企业给予落地奖励。通过贷款贴息、达标奖励、保费补贴、融资租赁等方式,支持企业以疏解提质为目标,开展智能化绿色化技改升级、智能化绿色化诊断评估和数字化赋能,提高产业基础水平,建设制造业创新平台,推广“首台(套)、首试产、首流片、首批次”等创新产品应用。对在京纳统的固定资产投资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按照不超过2%的利率标准给予贷款贴息,重大项目可全额贴息。经过首谈认定且成功引进的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项目建设主体在京新增实缴资本不低于50亿元或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亿美元的,由所在区对提供项目引进全程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给予单个项目不低于1000万元的奖励。

首佳观点

近年,北京市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探索实践具有首都特色的产业转型升级之路。经过前期的创新积累和产业孵育,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进入了创新自主化的攻坚期、产业集群化的发力期和数字智能化的迸发期。《措施》从高精尖项目引进落地、用地保障、资金支持等方面提出16条具体办法,并明确相关责任单位,推进高精尖产业重大项目落地,加快北京市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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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层面-3

《关于持续优化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通知》

[发文机构]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京房公积金发〔2021〕4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9月16日

9月16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持续优化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业务流程优化:单位如选择委托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托收日可在1-31日间任意选择。如托收当月没有所选日期,则托收日即为当月*后一天。原来只可在每月的1-28日之间选择任一日作为托收日。

个人约定提取流程优化: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申请域内购房提取、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或租房提取时,可同时办理约定提取业务,审核通过、首次资金支付成功后,将根据职工选择的约定提取周期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其公积金用卡账户中;职工如已办理购房、租房或大修翻建自建住房提取业务,提取有效状态且有剩余提取额度时,可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办理约定提取业务,提交成功后,将根据职工选择的约定提取周期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其公积金用卡账户中。

配偶提取流程优化:职工如已办理购房、租房或大修翻建自建住房提取业务,提取生效状态且有剩余提取额度时,其配偶可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因婚姻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销户提取流程优化:非本市户籍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封存半年以上,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销户提取全程网上办结。原来为非本市户籍人员封存三年以上销户提取网上办结。

租房提取流程优化:职工在北京地区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柜台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异地转入流程优化:职工如有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异地公积金中心,在北京公积金中心开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且当前仍为缴存状态,可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柜台申请将异地公积金账户转入北京公积金中心。

首佳观点

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度多次精简服务流程,在优化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同时,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便民化程度进一步提升。持续落实北京市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公积金服务水平高效化、便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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