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没有土地证,有房产证,能办理过户转让吗?我在北海市区购置有一套房改房,时间是97、98年的,没有分户土地证,有房产证,想问一下,像这样的情况,能办理过户转让手续吗?如果能,要怎么办理?如果要补办土地证,又要怎么办理?谢谢!

142****2685 2012-11-15 浏览: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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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2651 2012-11-15

你得先把土地证办了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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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1690 2012-11-15

单位职工个人购买房改房的,应先办理房改房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方能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请办理房改房初次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如下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原产权单位《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许可证》、用地批文及宗地图2份(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分户平面图及《房屋共有权证》(房产属共有的)等(复印件)
4、批准本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批复文件
5、购房合同(原件)
6、购买公有住房证明书(原件)
7、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分座花名册
  8、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复印件);
咨询电话:0779—2069061
二、办理房改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需按规定提交如下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原件)
2、鉴证服务委托书  (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  (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原件或复印件)
5、宗地图(原件2份)
6、《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分户平面图,《房屋共有权证》(房产属共有),房改房所在楼栋进行房改前的楼栋《房屋所有权证》和楼栋平面图,此项材料均为复印件。
7、《地产转让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 (原件)
8、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属于房产共有的,还须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委托办理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9、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提交原件核对。
咨询电话:0779—2058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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