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个人是否可以申请办理以公开出让的方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证?

147****4111 2012-11-26 浏览: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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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277 2012-11-26

根据《城市房地产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个人可以通过公开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因此,为个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从法律层面和技术层面不存在任何障碍。
但在实践中,由于个人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用于房地产开发、利用和经营活动,而法律对以个人名义进行开发建设活动本身又有诸多限制。比如,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如果搞房地产开发,首先必须成立开发企业,取得资格证书。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如果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活动,必须由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证可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而以个人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活动是不可能的。因此,许多省市规定,个人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应当首先在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上签字后的一定期限内办理项目公司注册,然后以项目公司名义签订正式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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