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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选房流程是什么?

138****4544 | 2012-12-17 1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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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1****5245

    1.了解房源:当期选房公告发布后,列入公告范围的申请家庭应提前主动向开发建设单位咨询了解房源的详细信息,结合自身实际,确定选房意向。2.换领准购证:选房当天,选房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凭《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单》及申请人或配偶身份证原件在现场换证处换领《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3.有序入场:选房家庭持《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从入口有序入场,每户限两人。4.领取材料:选房家庭进入入口后,应先在礼堂前厅领取房源清单、选房规则等选房材料(每户限领一份),有序进入礼堂选房现场。5.场内候选:选房家庭入场后应尽快寻找空位就座,在未轮到上台选房前,安静等候选房。6.身份验证:选房开始后,当现场公证员通知相应受理号的选房家庭验证身份时,列入验证范围的家庭应由申请人或配偶(限一人)持《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房源清单,到公证处验证。受申请人委托代为选房的,应持委托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进行验证。7.上台选房:经公证处验证后,按照现场主持人的叫号顺序,选房家庭依次登台选房,向主持人递交《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并将所选房源的序号报给主持人。主持人连续报两次房源序号及楼盘名称和座落,以示该房源选定,选房人不得再做修改。8.领取联系单:选房家庭选定房源后,应立即到台下选房开单处,对现场工作人员填写的选房结果签字后,领取《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选房预定联系单》。9.签订意向书:选房家庭持《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选房预定联系单》到选房签约处,与所选房源的开发建设单位签订购房意向书。10.离场:选房意向书签订后,选房家庭从开发建设单位签约处离场,不得再次入场。11.签订合同:选房活动结束后,根据选房意向书约定或开发建设单位通知,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在规定时限内到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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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1〕22号)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已拥有住房是指居民家庭购房当时其名下拥有的住房,包括已经所有权登记的住房以及办理预告登记、商品住房预售合同签订备案、签订二手住房转让合同的住房。

  •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 根据《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2012年受理公告》,我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主要流程如下: 1、公示登记,由申请人或其配偶携带填写完整的《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2、受理登记,《摇号结果公告》范围内的申请家庭,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在《摇号结果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领取相应的《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单》。 3、公开选房,列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在《选房公告》规定时间内持《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单》到选房现场换取《准购证》,参加选房。

  • 周边生态环境宜人,有超山风景区、西太洋、丁山湖湿地等自然景观,舒适度较高的。但是如果在杭州市区上班,来回成本就较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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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你一次性付清掉就没有问题,可以迁户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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