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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夫妻是一个单位的,已购有一套商品房,是以我的名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丈夫也有区公积金。我们打算购买单位集资房,请问能否以我丈夫的名义为集资房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是多少?

143****9232 | 2012-12-24 16:18:57

已有1个回答

  • 155****483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的做法是:允许夫妻双方**多办理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结清原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金额**低为房屋总价的五成,且利率上浮10%。
    您所能申请到的贷款额度计算需要提供您的详细个人信息、家庭收入状况和购房房产信息。

    查看全文↓ 2012-12-24 16: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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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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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实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在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房改房)、二手房时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一般来说,银行在提供住房按揭贷款的时候需要贷款人也就是消费者提供担保,只要开发商可以提供一定的担保,银行也愿意提供贷款,他们之间协议就可以达成,你就可以申请商业贷款。也就是要开发商方面和银行有一定的协议,如果开发商规定必须分期付款不能做按揭,则购房者只能选择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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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集资房产权归谁一、该幢房屋是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只是该证的使用权人为单位,并不是个人;如单位原属于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无偿划拨使用,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就为划拨。二、根据国家对企业改制及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有企业所使用土地在进行利用过程中,必须经上级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后,方可进行处置。三、如该幢房屋使用的是一本大土地证,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必须先行办理土地证宗地分割登记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后(一般包括聘请测绘公司测量宗地费用和土地使用证登记工本费,均价为每户150元左右),由一本大土地证分割为每家一本的小土地证。四、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在发生转让使用权的同时,必须先行办理使用权出让审批手续,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的相关规定是由土地使用权受让方缴纳(也就是买方),一般的缴费标准是按照房屋买卖总价款的百分之一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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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单位集资建的是商品房的话绝对可以办理贷款(注意:很多集资房不是商品房,确认是商品房再往下看)。首期30%房款不能贷款。公积金贷款上限是30W,看你的能借多少,不够的部分再申请商业贷款。假如房子总价50W,首期交15W,其余35W办理贷款,公积金贷款如果能借15W的话,剩下的20W就去办理商业贷款,房子就能买到了.

  • 您好,再买房,如您名下无房算首套,贷款已有记录,算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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