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姐姐共同拥有的房屋拆迁后获赔6套住宅,为避免将来产生纠纷,已办理了财产公证,对房产进行了分配,请问办理产权登记时要交哪些材料?

热心网友 2013-01-01 浏览: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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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01-01

应由当事人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来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
1.厦门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原土地房屋权证及共有权证(被拆迁房、原件);
4.拆迁协议书(原件);
5.拆迁确认书(原件);
6.超标部分应提交完税凭证(原件);
7.经公证的析产协议书(原件);
8.登记机构认可的调查测绘资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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