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使用年限没有70年,怎么办?2010年买的房子,当时没细看,这几天发现房产证上写着土地使用年限是到2052年,这么说我买的房子只有42年使用权啊!国家规定不是说是70年吗? 我可以去告开发商欺诈吗?我现在才25岁啊,打算买房子养老的。到我65岁的时候,房子就到期了,又没工作,我可怎么办???:(

热心网友 2013-01-04 浏览: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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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房产纠纷律师张绪才 2013-01-14

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是由土地性质和商品房的用途性质决定的,住宅类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并且到期后可自动续期,其它性质则另当别论。
至于开发商是否欺诈,则要看签订合同时的承诺或合同中的约定是否虚假,对房屋买受人的决策是否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作用。
如情况真实,而买受人自愿购买,则开发商不构成欺诈,法律后果只能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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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01-04

房产证使用年限不是以你买房的日期开始计算的。而是按照开发商的拿地时间。按70年来计算,估计你的房子是1982年就已经被开发商买下来了。只是到2009年或者2010年的时候才开始建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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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01-04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只要再交钱就可以继续住的。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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