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并和妻子写了一份婚前协议书,规定婚后房产归她所有,没有去公证。结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她的名字。现在妻子要和我离婚,称房子属于她一个人的。请问,我俩写的那个协议没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热心网友 2013-01-16 浏览: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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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产纠纷律师陈学论 2013-01-30

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因此我们认为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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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01-16

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就是一人一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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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01-16

依据合同法,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关于不动产的转移,是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没有公正是没有法律效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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