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的时,商品房的备案费与预售合同登记费由谁来承担?

热心网友 2013-01-16 浏览:57

我来回答
在线咨询贷款买房政策
热心网友

已有回答

热心网友 2013-01-16

这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由此说明发展商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法定义务人。既然发展商为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义务人,而有关规定未明确规定应由购房者承担备案登记费,那么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六)款:“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则由发展商承担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费是有法律依据的,除非当时双方另有约定。
查看全部>
(0)

热心网友 2013-01-16

备案与预售合同的话应该是开发商出的吧!
查看全部>
(0)

东营买房交流群- 63群 ( 420)

  •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 小石头:地段还行
  • 七七妈:性价比高
  • 春暖花开:未来升值空间还是有的
  • 阿霞:周末一起约看房呀
  • 大头明:售楼处美眉不错,哈哈
  •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3035人正在热聊东营楼市

每日新鲜楼盘消息

精选特价优质房源

立即加入

为您推荐其他类似问题

东营热门新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