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交房条件是怎样的?

热心网友 2013-05-03 浏览:6

我来回答
在线咨询贷款买房政策
热心网友

已有回答

热心网友 2013-05-03

商品房交房条件: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


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4、另《消防法》规定: 建筑工程竣工时,经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人使用。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申请,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还应当同时提交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并组织消防验收。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查看全部>
(0)

合肥买房交流群- 63群 ( 420)

  •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 小石头:地段还行
  • 七七妈:性价比高
  • 春暖花开:未来升值空间还是有的
  • 阿霞:周末一起约看房呀
  • 大头明:售楼处美眉不错,哈哈
  •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3035人正在热聊合肥楼市

每日新鲜楼盘消息

精选特价优质房源

立即加入

为您推荐其他类似问题

置业管家

楼盘分析 需求匹配 专车接送 售后跟踪
  • 邓玉竹

    服务评价
    熟悉区域: 庐阳区| 瑶海区| 蜀山区| 旅居地产| 包河区| 新站区| 政务区| 高新区| 滨湖新区| 肥东| 其他| 肥西| 经开区| 长丰| 庐江| 合肥周边
  • 徐学美

    服务评价
    熟悉区域: 庐阳区| 瑶海区| 蜀山区| 包河区| 新站区| 政务区| 高新区| 滨湖新区| 肥东| 旅居地产| 合肥周边| 庐江| 经开区| 其他| 长丰| 肥西
  • 桂鹏

    服务评价
    熟悉区域: 庐阳区| 瑶海区| 蜀山区| 旅居地产| 包河区| 新站区| 政务区| 高新区| 滨湖新区| 肥东| 其他| 肥西| 经开区| 长丰| 庐江| 合肥周边

合肥热门新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