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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05-10 浏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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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05-10
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对于景观房而言,如果房屋朝向、间距、位置的误差直接导致观看风景遭受严重影响,都使买受人赢利的合同目的受到极大损害,买受人可以行使解约权。
对于一般商品房而言如果朝向、间距、位置位置的改变导致日照、通光受到严重影响的,买受人可以行使节约权。
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出卖人为吸引买受人,在预售时都会对绿化率、配套设施等作出承诺,但许多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往往不能兑现允诺。
一般认为,这些违约并不导致生命财产遭受危险,也不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因此不能认定为根本性违约,不应行使解除权,买受人可以就此主张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热心网友 2013-05-10
实践中经常出现的出卖人违约类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依照《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4条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未有约定,对于依据计算房款的面积误差超过3%部分,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即超过部分,买受人无需另行支付费用,不足部分,则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这样处理,是将出卖人交付面积误差超过3%的房屋视为瑕疵给付。这样规定,一方面能促使出卖人规范开发、销售楼盘,另一方面给买受人比行使解除权获得更多的优惠,通过经济手段来促使合同有效,避免出现房地产逆向流转的后果。
3、交付迟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给付,实际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将房屋交付使用,二是交付产权过户手续。此两种的给付迟延,只是给买受人造成某些经济损失,或遭受某些不方便,这些一般可主张违约赔偿即可获取补救,所以法律不应提供直接解约权。买受人只有在行使催告后,方可行使解约权。在此中,出卖人可主张某些不可抗力事由为抗辩。
4、商品房的质量瑕疵。《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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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算开发商违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种?
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对于景观房而言,如果房屋朝向、间距、位置的误差直接导致观看风景遭受严重影响,都使买受人赢利的合同目的受到极大损害,买受人可以行使解约权。
对于一般商品房而言如果朝向、间距、位置位置的改变导致日照、通光受到严重影响的,买受人可以行使节约权。
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出卖人为吸引买受人,在预售时都会对绿化率、配套设施等作出承诺,但许多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往往不能兑现允诺。
一般认为,这些违约并不导致生命财产遭受危险,也不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因此不能认定为根本性违约,不应行使解除权,买受人可以就此主张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哪些情况下开发商必须无条件退房,购房者不需要承担经济损失的那种?
什么情况下逾期办理房产证开发商不需要承担责任?
该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的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 指的是什么呢?这就是前面所述的开发商没有履行协助办证的义务,即开发商没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没有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没有取得该项目的大产权。
非开发商原因造成逾期办理产权证书,则开发商不应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第一,由于行政机关的过错造成的。
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时,由于其行政不作为或者违法作为,导致开发商不能如期办理产权证书。例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
”第二十七条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如登记机关未依法履行登记职责,则应当有登记机关承担行政责任,开发商由此免责。
第二,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可抗力,法律规定应当符合三个标准,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如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
第三,由于购房者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如购房者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办理产权证书的费用,没有提供证明文件等。
买房没有办下贷款,开发商说我违约,但是我也是受害者,这个违约责任我需要承担吗?
购房逾期付款,业主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开发商因为证件不全导致购房合同无效退房的,这个责任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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